鼓励境外投资优惠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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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境外投资优惠政策有哪些?
对境外投资者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方面的条件:
直接投资的形式,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
境外投资者分得利润的性质应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来源于居民企业已经实现的留存收益,包括以前年度留存尚未分配的收益。
用于投资的资金(资产)必须直接划转到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不得中间周转。
鼓励类项目的范围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所列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四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说,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鼓励境外投资者扩大在华投资的作用,将大部分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的现有方式纳入暂不征税的适用范围。
如,对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方式,包括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居民企业;从非关联方收购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方式。
考虑到可操作性和防止不当适用的需要,通知将两种直接投资情形排除在暂不征税政策适用范围之外:一是除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以外的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其中,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是指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8号令)规定的投资;二是从关联方收购股权。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鼓励境外投资者扩大在华投资的作用,将大部分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的现有方式纳入暂不征税的适用范围。对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除外)。具体是指:一是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二是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居民企业;三是从非关联方收购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四是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可操作性和防止不当适用的需要,《通知》将两种直接投资情形排除在暂不征税政策适用范围之外:一是除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以外的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是指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8号令)规定的投资;二是从关联方收购股权。另外,考虑对外开放的深入和扩大,外商直接投资形式会更趋多样,为扩大政策适用范围留有余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为该项政策适用范围的兜底条款,今后视政策执行情况和投资方式变化而规定。
综上所述,目前全球处于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近几年来中国的经济活力大家有目共睹,如果能够将外资引入中国市场,将会为中国的市场带来活力,所以对于鼓励境外投资优惠政策有哪些的知识已经为大家整理了,外商投资依然是我们所关注的,外资的注入也有利于国内产业走出去。
对境外投资者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方面的条件:
直接投资的形式,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
境外投资者分得利润的性质应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来源于居民企业已经实现的留存收益,包括以前年度留存尚未分配的收益。
用于投资的资金(资产)必须直接划转到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不得中间周转。
鼓励类项目的范围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所列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四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说,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鼓励境外投资者扩大在华投资的作用,将大部分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的现有方式纳入暂不征税的适用范围。
如,对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方式,包括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居民企业;从非关联方收购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方式。
考虑到可操作性和防止不当适用的需要,通知将两种直接投资情形排除在暂不征税政策适用范围之外:一是除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以外的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其中,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是指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8号令)规定的投资;二是从关联方收购股权。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鼓励境外投资者扩大在华投资的作用,将大部分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的现有方式纳入暂不征税的适用范围。对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除外)。具体是指:一是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二是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居民企业;三是从非关联方收购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四是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可操作性和防止不当适用的需要,《通知》将两种直接投资情形排除在暂不征税政策适用范围之外:一是除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以外的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是指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8号令)规定的投资;二是从关联方收购股权。另外,考虑对外开放的深入和扩大,外商直接投资形式会更趋多样,为扩大政策适用范围留有余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为该项政策适用范围的兜底条款,今后视政策执行情况和投资方式变化而规定。
综上所述,目前全球处于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近几年来中国的经济活力大家有目共睹,如果能够将外资引入中国市场,将会为中国的市场带来活力,所以对于鼓励境外投资优惠政策有哪些的知识已经为大家整理了,外商投资依然是我们所关注的,外资的注入也有利于国内产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