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可以用深圳社保卡吗
法律主观: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除了必要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以外,社会保障卡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新制度。员工在非深圳地区,不能刷医保卡,门诊不能报销;住院如挂急诊可以按照深圳市内标准进行报销,即按90%的比例由 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统筹基金支付报销;如非急诊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报销比例上降低40%。建议异地员工在生病住院时统一挂号急诊。员工生病住院后,由本人先行支付现金,自出院日起12个月内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由深圳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报销时限及所需资料: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起12个月内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报销手续: (一)门诊病历(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收复印件); (三)有效发票(收原件); (四)费用明细清单(收复印件); (五)疾病诊断证明书(收原件); (六)单位证明(在职员工)(收原件); (七)本人社保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八)本人本市银行存折(限四大国有银行)(验原件,收复印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