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小学学区房是什么?
2023荆州学区政策如下:
1、荆州学区房入学条件
学生类别及认定。小学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未取得小学学籍的城区各类适龄儿童。有身体特殊情形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申请延缓入学。初中招生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片区类:片区类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为荆州区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招生网上登记开始前),且房产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拥有房产的;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拥有房产,且户籍在一起的;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住公租房的;
(4)家庭为被征迁户,与征迁项目部签订协议之日起,三年期内申请在原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的(采取还建安置的,三年内未完成安置,在取得安置房后三个月之内仍然有效)。
2、政策优待类,即依照有关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
(1)烈士子女;
(2)全国一、二级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伤残军人、警察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荆州区户籍或在荆州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
(4)荆州区户籍或荆州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5)荆州区援疆援藏人员子女;
(6)由组织部门引进或评选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含符合市政府与长江大学Q协作协议规定条件人员子女,持有"楚才卡”人员子女)。
3、招生程序
(1)政策宣传阶段(5月17日-5月31日)。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各城区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生政策。
(2)网上登记阶段(6月1日-6月30日)。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微信小程序“荆州区网上入学”注册登记,申请学位,按照流程图提交相关资料。政策优待类和异地随迁类的收到验证码后再进行网上登记。
(3)审核走访阶段(7月1日-7月15日)。学校和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网上审核。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安排学校调查走访,学校核实后集中报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定。
(4)预招阶段(7月15日-7月31日)。城区所有学校实行计划招生,预招顺序依次为片区类、政策优待类、异地随迁类和调剂类,片区类和政策优待类应收尽收,学校有多余学位时接收异地随迁类和调剂类学生。
(5)公示通知阶段(8月10日-8月17日)。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反馈预招学生名单,学校公示,并将情况反馈给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公示期间无异议,告知家长网上下载(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