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的结果需要多久?
劳动仲裁有受理期和审理期。验收期限为5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试用期为45 -60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可以延期,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因此,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5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65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法定期限为45天,经审批后可延长至60天。实践中,很多案件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判决,最长的一次超过一年。
劳动仲裁有明确的内部规定,仲裁科会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相关步骤,因为还有内部审计部门,几乎没有延迟。就我在现实中遇到的情况来看,从申请完成到判决基本可以在上半年内完成。如果对方不服,会有上诉法院的情况,也就是开庭的时间,不算仲裁的时间。另外,我忘了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法院判决还是仲裁判决。此外,一些仲裁或法院判决的内容难以执行。一个心地善良的文员会告诉你,否则你基本上无法执行。总之,把你的要求转化为金钱是最好的做法。
仲裁庭应当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可以延期,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