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提前30天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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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 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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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正式员工是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的,但是不一定30天后走,如果用人单位同意,也是可以隔天就走的。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辞职,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保护,所以在大家想要辞职的时候,如果是在试用期可以提前三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用人单位提前同意也是可以提前走的。其实提离职申请后,员工并不需要真的必须待满30天才能走。实际上只要企业愿意,隔天走都没问题。

30天的规定,更偏向于对用人单位的保护,而不是员工。

在劳动法律的规定里,对于试用期离职的员工,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申请;转正后的员工则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为什么有这样一个规定呢?这就是从用人单位的需要来考虑的。

每一个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必然承担着一部分的职责,掌握着一部分工作的信息。

工作时间越长,掌握的信息必然越多,如果员工提出离职立刻就可以直接走人,很可能就会对公司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

因为辞职员工没有进行工作交接,其余员工不知道这个人手上有哪些工作,也不知道工作进展到何种程度。
拓展资料:离职和辞职一样吗?
不一样,两者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2、类型不同。离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
3、原因不同。离职的个人因素主要包括:一是个性特征,如个性、控制力、自信力;二是职业特征,如职务、技术水平、专业化、年龄;三是生活特征,如婚姻、家庭、生活条件等。辞职的原因大多于薪资挂钩,对工作的不满意度所决定。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此如果是正式员工则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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