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公司之间的转账要怎么做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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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给分公司转账,因为是日常开支,可以作为企业的日常经营为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分公司给总公司转账,一般是作为企业的收入,因此可以计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分公司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那么相当于两家企业,各自财务处理,分公司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那么并入总公司一起帐务处理。税务上如果独立核算的,那么两家企业属关联企业,在所得税清交时要吉算清相互间的那本费用帐,如果帐务处理不准确,国税有权按公允价格对企业的帐务进行调整,从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子公司交母公司利润后,由母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总公司与分公司核算时,可各自进行核算;由分公司将固定资产转总公司是有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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