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构事实形成对方的淫秽信息骗取钱财,是否构成诈骗罪该如何定性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对方的行为构成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对方的真实目的在于骗取钱财,即非法占有他人钱财,方法在于虚构淫秽信息。特点一方面在于受害人可能基于羞耻心理或害怕自身违法而不敢报警维权,另一方面受害人可能考虑到对方并未真实的传播淫秽信息而不构成关于淫秽方面的违法犯罪。 这种情况实质上是诈骗行为,根据对方诈骗数额,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受害人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被诈骗的钱财。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11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