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几厘米算轻伤
创口长度不分锐器、钝器所伤,身体不同部位轻伤标准不一样。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达到轻伤的伤口:
1、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2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3、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4、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5、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达10平方厘米(儿童酌减)或者血肿二周内不能完全吸收的。
6、会阴、阴囊创口长度达2厘米;阴茎创口长度达1厘米。
扩展资料: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他法定为轻伤的情节:
一、眼损伤
1、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2、眶部单纯性骨折;
3、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4、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5、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一个级别。
6、视野轻度缺损;
7、外伤性斜视。
二、鼻损伤
1、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2、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三、耳损伤
1、耳廓损伤至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百分之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百分之十五;
2、外伤性鼓膜穿孔;
3、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4、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四、口腔损伤
1、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2、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3、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4、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