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区物业不给在门面房里开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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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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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 · 律师
高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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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没有权力不让业主在小区内经商,只要不改变房屋使用细致就可以。业主在小区内部经商,物业本身无权干涉。但是根据国家法律,私人进行商业活动,必须取得相关证照。物业可以查是否具备经商条件,是否证照齐全。证照齐全,物业不能管。没有证照,属于违法经营,这个物业就可以管了。
法律分析
业主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的居住用途。如果需要改变住宅的用途,首先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如要符合国家卫生、环境保护的要求,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等,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同时,还要征得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物业有统一的管理规约,还要保证其他业主的权益的。住房性质一般可分为商品房、房改房、集资房三类。常说的房价高指的就是其中的商品房了,这三类住宅不仅基础定义不同,还有不同的限制条件。商品房: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的自用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集资房:是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全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办法。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综上所述,只要业主不改变住房性质,就可以在小区内经商,物业无权管理。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为行政机关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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