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基本工资标准是多少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山东省上一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时间为2018年4月29日,青岛市七区、三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10元、1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1元、17.3元。根据最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青岛市七区、三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190元、1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1.9元、1.7元。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1900元、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19元、17元。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第二条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三条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8〕80号文件同时废止。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1900元、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19元、17元。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第二条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三条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8〕80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