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名字中字是啥时候废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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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名以正体,字以表德”。起名是为了分彼此,取字是为了明尊卑。名有卑贱的含义,长者对幼者称名,尊者对卑者称名,个人自谦也称名。平辈或尊辈称字,以示亲近或尊敬。现在没人讲究字了,字的产生,是出于尊崇长辈显贵的伦理需要。古代人在拜祭先祖的时候,为了表示恭敬,不敢直接称呼先祖的名,这样就产生了“字”。在古代,一般情况是,人在年幼的时候称呼其名,男子20岁以后称呼其字,女子到了许嫁之时(约15岁)加“字”,未许嫁时叫“待字”。经过辛亥革命、五四运动,传统的尊卑秩序被完全否定,因而以明尊卑为主要功能的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本依据。现在几乎是一个名伴其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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