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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人3小时共走27千米,平均一小时走27÷3=9千米,所以v1+v2=9①
相遇时,乙已经走了3v2,甲已经走了3v1,也就是说,相遇时甲和乙距离B地还3v2,距离A地还有3v1,由于已经走了的这3小时甲和乙用时相同,那么甲到B地比乙到A地快一小时21分(81/60小时),就是甲从相遇的地方走到B地比乙从相遇的地方走到A地快一小时21分(81/60小时),即3v1/v2-3v2/v1=81/60 ②
然后①②联立求解,注意式中v后的数字都是下角标。
相遇时,乙已经走了3v2,甲已经走了3v1,也就是说,相遇时甲和乙距离B地还3v2,距离A地还有3v1,由于已经走了的这3小时甲和乙用时相同,那么甲到B地比乙到A地快一小时21分(81/60小时),就是甲从相遇的地方走到B地比乙从相遇的地方走到A地快一小时21分(81/60小时),即3v1/v2-3v2/v1=81/60 ②
然后①②联立求解,注意式中v后的数字都是下角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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