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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的第六小组的任务是拟定国旗、国徽和国歌方案。第六小组于1949年7月4日举行第一次会议,决定公开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拟定了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的征求条例,设立了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委员会及国歌词谱评选委员会,并决定公开发布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和国歌词谱启事。
第六小组及参加两个评选委员会的专家对征集到的大量的国旗、国徽图案和国歌词谱,进行多次讨论,并将初步意见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扩展资料:
1949年9月17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关于拟定国旗、国徽、国歌的工作,移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由原来负责此项工作的第六小组直接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提出报告。
9月22日,第六小组召开第五次会议,对国都、纪年及国旗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同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设立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六小组的工作即告结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六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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