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公司工作近16年,现被辞退,可以申请哪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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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来看看,根据法律的规定,你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首先,如果是单位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出现法定事由,比如用人单位财务恶化、经营困难需要经济性裁员等,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应当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补偿的标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不到一年的,也按一年工作年限计算补偿一个月,不到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关于工资标准,是指在被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正常工作条件下,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不到十二个月的,则按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次,如果未出现法定事由,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事由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赔偿金按经济补偿的两倍计算。
再次,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 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缴,并要求单位承担滞纳金损失
劳动者缴纳 社会 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 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缴,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产生滞纳金的,该损失也应该有用人单位承担。
最后,劳动者被动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关手续,或者提出失业保险待遇损失赔偿
社会 保险中有一项是失业保险,当劳动者非自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金。
可以领取失业金期数,跟缴纳失业金的年限挂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或者缴纳的失业保险年限缩水,导致劳动者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就该部分损失作出赔偿。
以上都可以在《劳动合同法》以及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里找出明确依据,限于篇幅,就不再一一展开。
祝你维权顺利!
失业补助
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如果合同还没到期,责任又不在你这边。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首先,如果是单位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出现法定事由,比如用人单位财务恶化、经营困难需要经济性裁员等,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应当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补偿的标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不到一年的,也按一年工作年限计算补偿一个月,不到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关于工资标准,是指在被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正常工作条件下,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不到十二个月的,则按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次,如果未出现法定事由,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事由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赔偿金按经济补偿的两倍计算。
再次,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 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缴,并要求单位承担滞纳金损失
劳动者缴纳 社会 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 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缴,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产生滞纳金的,该损失也应该有用人单位承担。
最后,劳动者被动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关手续,或者提出失业保险待遇损失赔偿
社会 保险中有一项是失业保险,当劳动者非自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金。
可以领取失业金期数,跟缴纳失业金的年限挂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或者缴纳的失业保险年限缩水,导致劳动者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就该部分损失作出赔偿。
以上都可以在《劳动合同法》以及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里找出明确依据,限于篇幅,就不再一一展开。
祝你维权顺利!
失业补助
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如果合同还没到期,责任又不在你这边。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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