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021社保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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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根据最新的社保基数上下限,杭州市单位在职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比例为:
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321.6元/月
上限:201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1523元÷12×300% = 17880.75元/月
新的上、下限于7月正式启用,同时对上半年预收的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1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通知》一、201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1523元,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将在2020年7月启用新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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