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内容
法律主观:
一、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有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对未成年人的权利,对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和保护,国家和社会都要予以高度重视。
二、未成年人的合法人身权利有哪些?
未成年人的合法人身权利有:
1. 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 生命权 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对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向有关机关控告,直至诉诸法律。
2.姓名权
未成年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由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后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未成年人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
3. 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未成年人对以各种形式反映自己容貌特征的个人形象享有的专有权。其内容包括: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肖像,并有权通过对肖像的利用取得精神上、财产上的利益。
三、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措施有:
1.自身预防
未成年人要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这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性措施。
2.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子女树好榜样。家长要与子女多沟通,建立起与自己孩子之间的相互理解、信任的柔情关系。要加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
3.社会预防
要加强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管理,消除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文化和社会丑陋现象,净化社会环境。
法律客观:
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的广泛的权利,包括教育的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诉讼权利等等。当未成年人这些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后,未成年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应当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这些法律手段主要有:一、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如未成年人无故被校方开除学籍,可向有关教育管理部门申请解决;被有关单位雇用为童工,可向有关劳动部门申请解决等等。二、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未成年人的身体遭受侵害(被殴打、强奸、伤害等),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遇有紧急情况,应拨打“110”报警电话。三、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控告。如未成年人遭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害后,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控告。四、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如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成员虐待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刑事审判庭按照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未成年人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如继承权被剥夺、被人打伤后花费的医疗费需由他人赔偿、父母离婚后自己无人抚养等等,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起诉,请求法院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六、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对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产生行政争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某儿童被拐卖,该儿童或其家长请求公安机关邓以解救和保护,公安机关置之不理或拒绝保护,就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