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的概念
法律主观:
铁路 交通事故 的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终段线路时间同上。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法律客观: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 (三)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