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创业团队组建基本原则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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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创业团队组建基本原则的是共享收益。
创业团队是指在创业初期(包括企业成立前和成立早期),由一群才能互补、责任共担、愿为共同的创业目标而奋斗的人所组成的特殊群体。
创业团队组建的基本原则
1.目标明确合理原则。目标必需明确,这样才能使团队成员清楚的认识到共同的奋斗方向是什么。与此同时,目标也必须是合理的、切实可行的,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激励的目的。
2.互补原则。创业者之所以寻求团队合作,其目的就在于弥补创业目标与自身能力间差距。只有当团队成员相互间在知识、技能、经验等方面实现互补时,才有可能通过相互协作发挥出“1+1>2”的协同效应。
3.精简高效原则。为了减少创业期的运作成本、最大比例的分享成果,创业团队人员构成应在保证企业能高效运作的前提下尽量精简。
4.动态开放原则。创业过程是一个充满了不确定性的过程,团队中可能因为能力、观念等多种原因不断有人在离开,同时也有人在要求加入。因此,在组建创业团队时,应注意保持团队的动态性和开放性,使真正完美匹配的人员能被吸纳到创业团队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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