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专家帮帮我,该怎么办呢?急求,谢谢!
我在单位管理职工食堂,单位从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因财务帐算错了,每个月多给我发了2000多元钱(单位食堂补助款,因为单位的职工食堂由我负责管理,单位每个月按人数...
我在单位管理职工食堂,单位从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因财务帐算错了,每个月多给我发了2000多元钱(单位食堂补助款,因为单位的职工食堂由我负责管理,单位每个月按人数给补助),这个过程中自己知道多领钱了,但没有主动汇报和退回,2010年9月财务核算时发现他们以前算错了,现在公司老板要我退还多发的两万多元,并承担罚款两万,否则就要按职务侵占罪报警,移交司法机关。
但帐目统计、核算都是由财务做的,做完后老总签字我领钱。
请问我这是职务侵占吗?我该怎么办呢?
问题补充:现在单位今天通知我被开除了,而且要处罚款两万。单位说如不交两万的罚款就走司法途径,说什么超过5000元就要判刑,请问我该怎么办呢,求法律专家能给予帮助,谢谢了!
我已还了多领的钱,但单位还不同意,要处罚款,否则说就是职务侵占罪,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展开
但帐目统计、核算都是由财务做的,做完后老总签字我领钱。
请问我这是职务侵占吗?我该怎么办呢?
问题补充:现在单位今天通知我被开除了,而且要处罚款两万。单位说如不交两万的罚款就走司法途径,说什么超过5000元就要判刑,请问我该怎么办呢,求法律专家能给予帮助,谢谢了!
我已还了多领的钱,但单位还不同意,要处罚款,否则说就是职务侵占罪,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展开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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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退还多领的,构不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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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不当得利就可以了。单位没有权利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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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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