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论的翻译

芯恋翎
2014-02-11 · TA获得超过162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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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认为李斯用荀子的学说扰乱天下,这是不正确的。秦扰乱天下的方法,不需要等到李斯,李斯也不曾用他的学说侍奉秦国。
在秦国的中期,秦孝公即位,得到商鞅而任用他。商鞅教秦孝公焚烧《诗》《书》,明确法家治国的理念,设置藏奸不告之罪及连坐之罪,并且禁止他国来游以求仕进的人。凭借着秦国便利的地形,采用他的治国方法,富强了几代,兼并了诸侯,一直到秦始皇。始皇的时候,完全采用商鞅已有的法令罢了,虽然李斯协助他,说明使用已有法令的便利,更加促成了秦朝的混乱,然而假使李斯不说已有法令的便利,秦始皇本来就会自己去做而不厌倦。为什么呢?秦朝满足于刻薄寡恩并觉得严峻的刑法带来方便已经很久了,这之后世代便习以为常,不知其弊了。
李斯猜测试探秦始皇和秦二世的心,除了这不足以投合那残暴放纵的君主而扩大自己获得的恩宠。因此他完全舍弃了自己的老师荀子的学说,而实施了商鞅的学说;扫除去掉夏、商、周三个朝代的先王的仁政,而所有一切都取自恣意妄为来实施统治,焚烧《诗》《书》,坑杀有学问的人,毁灭三代的仁政之治而崇尚督察之法来责罚众人,李斯不是实行他的学说啊,不过时趋奉现实的主子罢了。假若他所经历正好不是秦始皇和秦二世,李斯的治国之法将不会从商鞅之法中出来,这不是因为他要做仁爱之事,也是因为他趋奉现实的主子罢了。
君子做官,升官不遮蔽有才能的人;小人做官,无论他们有没有学问见识,就算学问见识很恰当的,他们看见自己的国君做事,不合常理、不讲正义,在自己的家中痛心不已皱着眉头,却在朝堂之上夸耀、迎合君王以追求声誉,明知他不讲正义却勉励他去做,认为天下人将原谅我对国君这样是无可奈何的,而不会怪罪我;明知他将失去国家而去做的,是认为应该我身或许可以免于惩罚啊。况且小人虽然明知世道将会出现混乱,然而终究不因此改变眼前的富贵,而因为富贵的考虑,招致天下的混乱,本来就想终身安享富贵欢乐,而将祸患留给后人,他自己却安闲得像没有制造祸患的人一般。唉!秦朝还没有灭亡李斯先遭受五刑灭了三族,这是上天要诛杀恶人,也有一定的时候并且是报应可靠的啊!《易经》上说:“即使眼睛不好,单是终究能看见,即是腿脚不便但终究能走路。踩到老虎尾巴上,老虎就会咬人,有灾难。”只要是能看见且能走路就是幸运的了,但是不得善终,那就是自己的报应了。
况且人有做善事从别人那里接受教诲的,没听说做坏事也一定要从别人那里学来的。荀子称颂先王并且赞扬儒学治世的功效,虽然其中有所偏失,但大体上还是找到了太平社会的关键。而苏轼认为李斯为害天下、罪行涉及到公卿,不也太远了吗?实行他的学说而为害秦朝的,是商鞅啊;舍弃他的学说而为害秦朝的,是李斯啊。商君禁止游学世族的游历,而李斯劝谏秦王不要驱逐客卿,他们开始的时候采用的是不同的治国方略,然而最终做法与商鞅相同,难道那还是他本来的心志吗!宋代的时候,王安石用平生所学,设置熙宁新法,他之后章敦、曾布、张商英、蔡京这些人,何尝学习的是王安石的学说呢?因而认为王安石的新政促使了宋朝的灭亡,这和李斯的事情很类似,那世俗的说法法家的学说足以灭到别人的国家,本来也是。
我认为做臣子的善于探察他国君的隐情,一切全部从满足君王的喜好做事的人,这样的人是最可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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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翻译的,因为觉得网络的翻译版本上有些错误,贴出来能抛砖引玉就好了。

译文:

苏东坡认为李斯是用荀子的学说祸乱了天下,我认为这不正确。秦的大乱是天下的客观形势所致,不能全部归咎于李斯,李斯也未必用他所学的荀子的理论来治理秦。

在秦中期的时候,秦孝公即位,他得到商鞅来治理秦国。商鞅让孝公废黜了《诗》、《书》等儒家典籍,明确法家治国的理念,设置了连坐的刑法,禁止他国来游以求仕进的人进入。因为秦国所在的地理位置十分便利,秦国用这套方法,使秦国繁荣了几代人,终于在秦始皇的时候,兼并了其他的诸侯国,统一了中国。在秦始皇的时候,仍然沿用了商鞅原有的法令而已,即使李斯在将其推广,也只是鼓吹了它的好处,终于导致了秦国的祸乱,然而即使李斯不鼓吹它的好处,秦始皇自己也会仍然不厌倦地实行原来的治国理念。为什么呢?因为长久以来秦都从刻薄寡恩的政策中得到利益、享受到严苛法规的便利,这之后的世代就习以为常,以为这个治国理念是最好的。

李斯猜测试探秦始皇和秦二世的心意,不这么做的话就不能迎合残暴放纵的君主,从而扩大自己获得的恩宠。因此他完全舍弃了自己老师荀卿的学说,而实施商鞅的学说;他扫除了夏、商、周三个朝代的先王的仁政,而一切按照自己的恣意妄为来治国,焚烧《诗》《书》,坑杀有学问的人,毁灭三代的仁政之治而崇尚监督责罚的治国之法,李斯并没有实施自己所学到的理论,只是顺应当时的趋势而已。假如他不是生逢秦始皇和秦二世的时代的话,李斯的治国方式就不会是这样的,不是因为他仁爱,那也是因为形势所趋罢了。

君子做官,自己得到擢升也不会将有贤能的人隐瞒起来;小人做官,不论他是否有学问见识,就算是有很有用的学问见识,看到他的国君做事不合常理、背离道义,也只会在自己的私人居家里痛心皱眉,而在朝廷上却默然迎合以追求声誉,明明知道国君的行为不义却怂恿国君,认为天下的人都会原谅我对于国君的无可奈何,而不是自己的罪过;明明知道国家将灭亡而继续实施,认为我自己或许可以免于遭殃。而且那些小人明明知道即将天下大乱,但始终不认为眼前的富贵会改变,而因为谋划着自己的富贵,招致天下的混乱,只要自己能终身享受荣华富贵,就算将祸害留给后人,然而自己却安闲悠然好像与他无关一样。唉,秦国还没有被灭亡而李斯却先遭受了五刑,被灭了三族,这是上天要诛杀有罪过的人,也是说明有时因果报应也是可靠的吗?《易经》上说:“眼睛不好也能看见,腿脚不便也能走路;但是这样一旦踩上老虎尾巴,就有被吃掉的灾祸。”这能看见且能走路是幸运,然而最终死于灾祸,也是他自己导致的!

况且有因为从别人那里接受教诲而做好事的,却没有听说做坏事一定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荀子讲述古代贤明君王的事迹并且赞扬儒学的治世功效,虽然有时也有些偏颇,但是大体上点明了治国的关键。但是苏东坡因为李斯为害天下而归罪于荀子,不也太牵强了吗?实行了自己的学说而害了秦国的是商鞅,舍弃了自己的学说而祸害了秦国的是李斯。商鞅禁止他国来游以求仕进的人,而李斯却劝诫不要驱逐客卿,他们开始的时候采用的是不同的治国方略,然而最终的做法却相同,怎么还会是他原本的意志呢!到了北宋的时候,王安石用平生所学,创建了熙宁新法,在他之后的章敦、曾布、张商英、蔡京这些人,哪里曾经学习过王安石的学说呢?而王安石的治国方法则是加速了北宋的灭亡,与李斯的事情是颇为相似。所以世人都说用法家学说治国足可以亡国啊,就是这个道理。

我认为做臣子的善于窥探君王的隐秘,一切做法都为满足君王的喜好而妥协改变,这样的人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

原文:

苏子瞻谓李斯以荀卿之学乱天下,是不然。秦之乱天下之法,无待于李斯,斯亦未尝以其学事秦。

当秦之中叶,孝公即位,得商鞅任之。商鞅教孝公燔《诗》、《书》,明法令,设告坐之过,而禁游宦之。因秦国地形便,用其法,富强数世,兼并诸侯,迄至始皇。始皇之时,一用商鞅成法而已,虽李斯助之,言其便利,益成秦乱,然使李斯不言其便,始皇固自为之而不厌。何也?秦之甘于刻薄而便于严法久矣,其后世所习以为善者也。

斯逆探始皇、二世之心,非是不足以中侈君张吾之宠。是以尽舍其师荀卿之学,而为商鞅之学;扫去三代先王仁政,而一切取自恣肆以为治,焚《诗》、《书》,禁学士,灭三代法而尚督责,斯非行其学也,趋时而已。设所遭值非始皇、二世,斯之术将不出于此,非为仁也,亦以趋时而已。

君子之仕也,进不隐贤;小人之仕也,无论所学识非也,即有学识甚当,见其君国行事,悖谬无义,疾首颦蹙于私家之居,而矜夸导誉于朝庭之上,知其不义而劝为之者,谓天下将谅我之无可奈何于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将丧国家而为之者,谓当吾身容可以免也。且夫小人虽明知世之将乱,而终不以易目前之富贵,而以富贵之谋,贻天下之乱,固有终身安享荣乐,祸遗后人,而彼宴然无与者矣。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诛恶人,亦有时而信也邪!《易》曰:“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其能视且履者幸也,而卒于凶者,益其自取邪!

且夫人有为善而受教于人者矣,未闻为恶而必受教于人者也。荀卿述先王而颂言儒效,虽间有得失,而大体得治世之要。而苏氏以李斯之害天下罪及于卿,不亦远乎?行其学而害秦者,商鞅也;舍其学而害秦者,李斯也。商君禁游宦,而李斯谏逐客,其始之不同术也,而卒出于同者,岂其本志哉!宋之世,王介甫以平生所学,建熙宁新法,其后章惇、曾布、张商英、蔡京之伦,曷尝学介甫之学耶?而以介甫之政促亡宋,与李斯事颇相类。夫世言法术之学足亡人国,固也。。

吾谓人臣善探其君之隐,一以委曲变化从世好者,其为人尤可畏哉!尤可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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