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不同
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
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2、 影响不同
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无上述失信人员要承担的失信后果。
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3、法律身份不同
被执行人就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前身。一旦确定就是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就是在法律意义上被认定失信的人。
扩展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10月11日发布《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以加快破解制约居民消费最直接、最突出、最迫切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方案》特别提出,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出台实施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方案》提出了2018至2020年实施的六项重点任务。一是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
主要包括出台实施进一步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的政策措施,扩大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范围,加快制定赛事审批取消后的服务管理办法,合理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规划预留空间,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等政策措施。
二是完善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壮大绿色消费,促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商用等政策措施。
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主要包括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逐步由食品农产品领域向消费品等其他领域拓展,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制定等政策措施。
四是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依出台实施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在部分地区试点建立失信企业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改革。
加强电商消费维权,针对电商销售重要时间节点,加强与电商平台、消费者协会等的协作,实现维权、处罚等信息互联互通。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广告宣传。
推动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进程,完善消费者个人隐私、消费数据保护法律法规,强化零售商、服务提供商、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侵犯消费者隐私权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
五是优化促进居民消费的配套保障。主要包括制定出台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积极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
六是加强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主要包括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加强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认真做好消费宣传引导工作等政策措施。
1、定义不同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2、实施手段不同
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如:恶意隐匿、转移财产,采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执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挠执行等。
被执行人只是不履行法院判决而已,并无失信被执行人那么多手段。
3、承担后果不同
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而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没有上述失信人员要承担的失信后果。
4、政策的依据不同
失信被执行人是依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执行相关惩罚;
被执行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行相关处罚。
参考资料:
失信被执行人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会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失信被执行人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会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百度搜索「失信人之家--安全快捷办理出行」
大部分人员的还是可以, 只有小部分的已经被列为限制行列。 所以说不一定,只能 去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