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最小说中的一个故事,名字,是关于爱情的

写的是2个姓马的同班同学本来不喜欢对方,因为同学的传言他们很配才注意对方,并且喜欢上对方的故事。... 写的是2个姓马的同班同学本来不喜欢对方,因为同学的传言他们很配才注意对方,并且喜欢上对方的故事。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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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oletdove
2010-10-07 · TA获得超过27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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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给你的歌
~ Do ~

就让我来讲一个超无聊的校园故事。

~ Re ~

故事的男主角叫何敷。女主角叫马馥。

何敷和马馥第一次见面,是在他们十六岁的时候——确切一点说,是在高一(3)班的军训时。

军训的地点位于距市区颇远的郊区,属于全封闭式的训练,十五六岁的孩子连着一个星期被关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天天在大太阳底下做着“向右转”、“向左转”的机械式训练,会觉得无聊厌倦,简直就和三天不吃饭会饿肚子一样必然。肚子饿要找吃的,无聊起来自然也就得学着找乐子。

何敷和马馥,就是被他们找到的乐子之一。

事情的起因其实相当无聊。不过是某天军训,在教官喊了“向右转”的时候,男生何敷和女生马馥同时犯了浑,在一堆转向右边的人里,双双面朝了左边。犯了错误自然要被点名,偏偏教官也犯了浑,咆哮时居然串错了两人的姓名,就这样,当那句气如山河的“你,还有你!那个何!何……何马!敷馥!……给我出列!”响彻操场后,何敷和马馥,便在九月的晴朗天空下,在秋日的灿烂阳光里,收获了足以改变他们整个高中生活的绰号。

“何马”,“敷馥”,以及共用的“河马夫妇~~~~”。

在这之前,何敷和马馥也并非没有打过照面,但都只是印象淡薄的随意一瞥。在这之后,却凭仗着这五分钟不到的交集,就被莫名冠上了“夫妇”的称号。不但是“夫妇”,还是“河马”!?其传播范围之广、传播效果之好,甚至连开学后几位老师都有意无意地叫错了口。这发展如此迅猛恶劣,显然不能叫人接受。

不能接受怎么办?那就只有努力撇清关系。

男生何敷的说法是,“她根本不是我喜欢的类型OK?”

女生马馥的说法是,“谁再跟我把他拉一块说我跟谁急!”

他们并未事先约定,却同样以诚恳的态度、坚定的口吻,在舆论面前拼命将彼此拉进了“人际交往的黑名单”。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众人眼里“河马夫妇”的印象,终于也一点一点地,被他们纠正为“高一(3)班最不可能在一起的两个人”。

这是成功的结尾。也是失败的开始。失败开始于,何敷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马馥。

~ Mi ~

在把对方划为“拒绝来往户”后,才发现自己的心意。这发展看似荒谬讽刺,却也并非毫无道理。

尽管“她压根儿不是我那杯茶”的说辞,何敷脱口说了不下十次,但他其实很清楚,自己是不讨厌马馥的。一来马馥长得并不难看——甚至称得上是清秀;二来她怎么说也是和自己犯下同样错误的战友;三来何敷也很满意马馥在“撇清关系”上所做出的努力,并由此感受到了“默契”。

从一到二再到三的过渡里,对于马馥的在意就这样一点点建立了起来。之所以一直没往心里去,是因为何敷满脑子忙的都是“如何抹消绰号”。直到眼下意识到彼此真被众人划进“不可能在一起”的范畴时,那些原本被忽略的点滴,才终于被放大进了视界。

就是这样。越是意识到失去,才会越怀念拥有。越是发现得不到,才会越想去得到。人性的弱点,说来说去无非如此——当然以何敷一介高一生的脑子,还不至于把思想提升至这样的高度。他只是突然觉得有些遗憾,突然觉得有些懊恼,突然觉得有些后悔。“突然”到最后,就突然有了疑惑。

疑惑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马馥?

但凡能朝自己问出这样的问题,其实答案已是*不离十的肯定。至于剩下那一二分的不安定,也在升上高二后的某个课间小休息里,在马馥和几个女生说说笑笑从何敷面前走过时所给出的某个照面里,彻底得到了抚平。

非常无厘头,甚至不需要任何原因,仅仅只是那样的一个瞬间,当马馥的眼神擦过何敷的视线,何敷就听见自己的心跳,急速的咚咚咚,节奏美妙一如他眼里的那个女生。

何敷于是知道,自己是的的确确喜欢上马馥了。

但何敷不知道,马馥也的的确确地喜欢上了自己。

他低估了自己与马馥之间的默契。

~ Fa ~

是非常有默契的两个人。

甚至连喜欢上对方的过程,也都是从忽略到在意再到疑惑的雷同三步跳。区别只在于马馥发现自己喜欢上何敷的那一天,比何敷还要早了两个月。

马馥还记得那一天。那其实是和平常没什么两样的一天。她在午休时间去小卖部买Extra口香糖,买好走到店门口时,进来的何敷就从她身边擦身而过,校服在马馥身边掠过阳光与风的味道,明亮清爽得一如身后的声音——

“给我一盒Extra。柠檬味的。”

马馥在男生的话语里顿了顿步子,然后垂着眼,将自己刚买的那盒Extra撕出一片放进嘴里,清凉的酸味瞬间弥漫上了味蕾。

Extra。柠檬味。

自己和何敷买了一样的味道啊。马馥想。

自己的嘴里,和何敷嘴里会是一样的味道啊。马馥又想。

马馥就这样想啊想,想得自己有点恶心,有点害臊,还有点想傻笑。正午的阳光不避忌地淋下来,仿佛一只粗糙的大手,轻易就将马馥捏出一脸热红。

就是这样。喜欢上了何敷。

一样无厘头的过程。一样确定了的结果。

而一样的并不仅仅只是这些。

越是了解,马馥便越会发现两人间的相似——譬如都喜欢把报纸带到学校看。譬如都热衷点学校饭堂的咖喱饭。譬如都讨厌上历史课。譬如都喜欢给课本上的人物插图加胡子画辫子。譬如都会在同一个冷笑话上笑出声来。

发现的相似处多一个,马馥对于何敷的喜爱便又多了一点。等到两个月后,当何敷终于发现自己喜欢上马馥时,马馥对于何敷的发现与喜欢,已经累积得足够塞出一床又软又厚的被子。

只是她发现了这么多,却终究漏了至关重要的一点。

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何敷也有着和自己一样的心情。

嗯。就连这一点上,他们也是那么的默契。

~ Sol ~

之所以会“没有发现”,其实并非源于迟钝,而是不敢多想——至少对于何敷而言,是这么个情况。

越是喜欢马馥,何敷就越是没办法摆脱对方所说过的那句“谁把他和我拉在一起我就跟谁急”——在他们为了消除绰号而并肩作战的岁月里,他曾对马馥说这句话时的坚定很是赞赏,却没想到,也正是因为这份坚定的浇灌,使这句话如今成为心中磨不掉的刺。

那个当初说着“她根本不是我喜欢的类型”的他叛变了。那么她呢?何敷不知道,也不敢乱猜。心中的那根刺,尖锐得足以将脑海中揣测出的那些迤逦泡泡刺成空虚的沫。以己度人的下场多数是自作多情,这不但傻,还很惨。何况还有这么一个自作自受的“最不可能在一起的两个人”做大前提,自然更是丧失了行动的勇气。

当普通的同班同学就好了。何敷对自己这么说,并且也这么照着做了——同班直到高中第三年,他和马馥说过的话大概没超过五十句。视线相交的次数大概不会多于四十次。至于一起上学吃饭结伴回家的次数,则更是连自断双臂的人也能用手指数出来地明了——零次。

没有人知道何敷喜欢着马馥。

自然就更不会有人知道,他是怎样从边边角角探听到马馥的电话号码,并在手机里隆重其事地将她存成一个“?” 号。是怎样混在一堆人里起哄外班男生朝马馥表白,并在女生一句“我有喜欢的人”的拒绝里,又喜又忧地失眠了大半个星期。又是怎样……埋头苦练了将近一年的吉他,只为能创作出一首送给马馥的曲子。

没有人知道。马馥也不知道——即便那首送给她的曲子,何敷曾在她面前弹奏过两次。

但这也不能怪马馥。一来她和何敷一样有着过往言论的阴影,唯恐想太多落得个自作多情的下场。二来何敷这两次的弹奏,其实也并非只弹给她一个人听的。

第一次是在高三上学期的某届校际表演大会上。

高三学业繁重,偏偏又规定每个班都要出一个节目,为了逃避排练,有过“传说中一年吉他苦练经验”的何敷,就这样被宣传委员以“随便凑个数,给咱班丢脸咱也不怪你”的说辞,半逼半求地推上了表演台。表演内容定的是原创吉他弹奏加独唱。马馥作好了“给咱班丢脸”的心理准备去听,没想到居然就听出来一眼的泪光闪闪。

这一天,给你的歌

你听懂了么

这一天,给你的歌

你会喜欢么

你在这一天,听我给你唱出这首歌

那是我说不出口的乐与忧

歌曲的名字叫《这一天,给你的歌》,词曲演唱都是何敷。曲谱得有些平淡,词也称不上华丽,客观来说不算多么出彩的创作。但是为什么呢?当这曲子和这词结合在一起,从那个名叫何敷的男生身上传递出来时,四周的空气便仿佛被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银,闪耀着光芒却又拢得人全身发紧。

终于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马馥在整片噼里啪啦的声响里揉了揉眼睛,视界被泪水浸出大片模糊,唯独何敷的身影在那里闪动着清晰而绚烂的光。她并没有因这歌而明了何敷对她的喜欢。却因了这首歌,而愈发地喜欢上了何敷。

越来越喜欢。越来越喜欢。

这些甜蜜美好的情感原本只是四下飘散的絮,却被时间的手一点点收集进心的罐头,先前的松软随密度的增大而被压挤出厚重的质感,到了最后,就结成倾倒不了的硬块。

不知不觉里,马馥对于何敷的喜欢,就硬结成为这般无法倾吐的存在。

事实上也轮不到她来倾吐。自那次校际比赛的*表演之后,何敷俨然成为校园内的红人,本身不差的长相,加上所谓的“创作才华”,一时间很是有几个高一、高二的学妹追着他跑。跟风的有之,花痴的有之,投入的有之。而其中一个比较彪悍的,甚至对外直接宣称“那首歌就是写给我的”。

这自然是谎话,但除了当事人何敷,几乎所有人都把它当成了真话。就这么一传十,十传百,传到后面就变成了“何敷疯狂追求××女生,当众献歌表真情”的狗血。事态扩展至此,身为绯闻男主角的何敷自然也不能坐视不理。别人怎么想他其实并不介意,但是他不希望马馥误会。

“那个……那首歌不是写给×××的。”后来他对马馥说。

时间是两天后的放学时,地点是学校的楼梯口。当天的值日生马馥提着要倒的两袋垃圾,看向身后的何敷。这是对方第一次单独和她说话。眨了眨眼睛,那些模糊暧昧的金与黯随男生逆光的身影映进瞳孔,马馥就“啊”了一声。以为自己正在做一个光怪陆离的梦。

但这显然不是梦境。至少当事人之一的何敷就清醒得很。

“那首歌不是写给那个×××的。”他又重复了一遍,听见自己的声音,被内心的紧张绷出了褶子。会紧张其实也正常,对何敷而言,眼下所说的这句话,其实就等同于“表白”。

等同于表白。如果马馥接下一句“那你是写给谁的?”的话。但马馥只是愣了愣。“……哦。”她回答。

夕阳的余晖潜进学校走廊,像是好心肠的贼,它偷走了空气里原本的躁动,却揉进大片带着杏色优柔的静谧。静谧里的何敷看向马馥。捏一捏衣角,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你是写给谁的?”

——“我是,写给你的。”

类似这样的对话,何敷曾经在内心里演练了不下千遍。甚至连回复里那个逗号的停顿,他都拿捏好恰当的节奏。作好了这般万全的准备,却被对方的一个“哦”字轻易打散成沫。这结果比起“表白失败”,或许来得更要让他郁结。

即使不喜欢我,但只要多少有点好奇心的话,都会这样问吧?——何敷是这样想的。所以他不明白为什么马馥,没有朝自己问出“那你是写给谁的?”的问题。

~ La ~

马馥不问,其实是因为不敢问。

尽管当时的暧昧氛围,多少让她产生了“会听到自己名字”的预感,但只要这预感不是百分之百的确凿,马馥就不敢问——她还没有作好足够的心理准备,淡定地去迎接“自己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的事实。

真可怕。居然喜欢到了这样的程度。

但就算喜欢到了这样的程度,如果不说出来的话,对方依旧是不会知道的。

何敷只能按着男生一条筋的思路,把马馥当天的那一声“哦”,理解成“对自己完全没兴趣”的表示。他不敢多想。

而既然对方对自己没兴趣,那么就只好也隐藏掉自己的兴趣——所以当何敷第二次在马馥面前弹奏出那首《这一天,给你的歌》时,他压根儿就没敢看向这首歌的女主角。

第二次的弹唱,是在距高考还有两个月的主题班会上。出于“缓解大家备考的紧张情绪”的考量,当天的主题被定为“晾晾自己的个人才艺”。当然班上有才艺的不多,真正上台表演的也并没有几个,但不管人数多寡,至少——在校际表演上出过一番风头的何敷,是逃不掉的。

“这首歌不是送给之前那个×××的。”弹奏前,何敷趁机朝大家又澄清了一遍。然后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但的确……是送给某个人的。”

之所以会做出这样劲爆的补充,说白了只是一时冲动。因为是冲动,所以何敷说完就后悔了。台下女生们“哇,好浪漫~”的尖叫,混着男生“哥们儿快说是谁啊!”的调笑声潮水般涌来,何敷就彻底丧失了将视线投向马馥的勇气。

这个时候如果看着她的话,一定会被大家识破吧——就是这样白痴又没用的想法。所以何敷弹唱的时候目光涣散,偶尔集中也只是朝着教室后面的黑板,或是男生里几个死党的脸——活活把他们盯出一身的鸡皮疙瘩。

何敷没有朝马馥看过去,哪怕一眼。

但哪怕一眼,哪怕只是一眼。如果何敷能有勇气的话,或许他就能感觉到马馥的心意。

因为马馥又一次地,流了眼泪。

在第二次的弹奏里。

~ Ti ~

会为了一首歌连着哭出来两次,这是连马馥自己也颇感吃惊的事情。

她不是林黛玉式的女生,之所以会搞出如此多愁善感的姿态,说到底,也是因了这首“送给某个人”的歌,和唱这首歌的主人吧。

送给某个人……的“某个人”,会是谁呢?

先前浪费了询问机会,马馥很是有些懊恼。但懊恼归懊恼,她依旧没有胆量去询问。而马馥唯一能做的,就只有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偷偷将何敷的歌声录进自己的手机。

录进自己的手机里。

然后,设成手机通讯簿里某个秘密号码的专属来电铃声。

是的。她和何敷一样,花了大力气从朋友那里偷偷抄来了对方的手机号码。和何敷一样,大胆地在电话联络簿里将它标志成“?”号。却也和何敷一样,连给对方发条火星短信都没有勇气。

他们那么相似。

相似得足够将一出两情相悦的戏码,唧唧歪歪掉整个高中三年,也依旧没有任何具体的收获。

就这样,三个月后。苍白的毕业。

~Do~

故事到这里算是结束。

不要怪我。我之前就说过,这是一个超无聊的高中校园故事。

至于一年半后,当何敷偶尔在街上看到马馥的背影时,他是怎样鼓起勇气拨打了对方的号码,又是怎样惊愕地听到对方手机里传出的那首熟悉的歌……像这样的后续,既不无聊,也不校园。于我也就没有了详述的必要。

——毕竟很多时候,那些花大力气的描写倾诉,还不如一首简单的歌,要更能深入人心。

这一天,给你的歌

你听懂了么

这一天,给你的歌

你会喜欢么

你在这一天,听我给你唱出这首歌

那是我说不出口的乐与忧

总有一天,我也会听到

你哼出这首给你的歌

这是给你的歌 也是给我的歌

是不是啊?
jqh4358
20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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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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詪綬傷
2010-10-05 · TA获得超过936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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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相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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