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应该将前任所送的礼物,全部还给他吗?
我想很多男生和女生都会经历分手这个过程,因为我们总是在不断的失败中,去明白自己所谓的爱情到底是怎么样的,自己到底是适合什么样的人,到底是喜欢什么样的人?那么对于分手这个话题的话,很多人都会持有不同的看法,对于前任所送的礼物,很多人会觉得,既然是送给自己的了,送出去的东西就像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
你当初是心甘情愿的送给我的,为什么你现在要选择拿回去呢,这不是显得对方非常的小气或者是说难道你还要把这样的礼物送给其他的女孩子吗?那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所以他们会选择把前任所送的东西留在自己的身边,或者是说放在网上去进行售卖。
那另外一些人会觉得,既然是前任的,就不想和前任有任何的瓜葛,或者是说有什么说不清的地方,就会选择把前任所送的东西全部还给她,当然也希望自己的前任会把自己所送她的东西也全部还给自己。
那我觉得我还是比较支持前面一种做法的,我并不觉得分手后,你就应该对方所送的礼物全部还给对方,因为首先有些时候,他送你的东西你可能已经毁坏了,你已经使用过了,那你把这样子使用过的东西再还给人家,这根本就没有意义,你还给他也是一种浪费。而且如果你这样子做的话,好像人家会觉得你是逼迫他把你送给他的东西也全部还给你,所以我觉得还是非常的不妥当的。
不论男女就应该把前任给的礼物全部归还。
因为那些礼物已经失去了意义,
再说在金钱上也应该划分清楚,
这样两不相欠,
分手分的干干净净,
免得遗留麻烦。
您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