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帮做家务”这种说法需要更正一下,不是帮,而应该是孩子的分内之事,应当应分而已。
何谓“家”?一个屋顶下,一家人端端正正坐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此时此刻,这个家里的每个人都是家庭的一分子,都必不可少,缺一不可,人人都得而存之。
组成一个家庭的最基本要素,不外乎就是父母子女两代人。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父母两人需要出门劳作,为家庭赚取最基本的经济利益。
就这样,两个成年人早出晚归,披星戴月,本本分分为家庭赚回了吃穿住行等所需的一切物质资源。这个过程是艰苦的,却也是甜蜜的,毕竟父母两人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一切,他们为此而自豪也是天经地义的。
不过,因为周年累月奔波在外,工作和家庭有时候实难兼顾,不得已,有的父母就期望着让正在成长中的子女伸手做点家务,以减轻自己的体力负担。
这未尝不可,也是对孩子的一种锻炼。只是父母们爱子心切,虽然一方面心疼孩子要做家务,另一方面却又安慰自己:“不如给孩子一点钱吧,好歹也是他自己打工挣得钱,家长也不算溺爱孩子对不对?”
家长这样想确实无可厚非,要知道给孩子一点钱,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他的劳动所得,获得利益的一方在坐享其成的时候,支付一点报酬天经地义。
只是我们需要注意,孩子付出劳动的场所,不仅仅只有自己的父母在享用,他本人也是既得利益者,同样在享受劳动成果。
实际上这就说明了在家庭这个特殊场合中,“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个理念得到了最彻底的贯彻落实 。作为家庭成员的一分子,每个人都和其他人之间密不可分,每个人的劳动成果都是所有人共享,不能独吞。
这就能很好理解为什么说“孩子帮做家务”需要更改的原因了,因为他不是帮,也不需要帮,而是他的分内之事,他不是一个袖手旁观的外人,家长为什么非要硬生生的营造出孩子就是高高在上的样子呢?
那么对于孩子的举动,家长又该如何平衡内心的歉疚之情呢?可以试试这样做:
1.更多时候,可以以精神鼓励为主,多夸奖,多赞美,甚至于多教孩子做好更多家务活,让孩子从中体验到一种无可名状的成就感。
2.年龄大点的孩子,可能已经意识到金钱的重要性了,此时再用精神胜利法很难通过,那就不妨金钱收买,大大方方支付出去,该干嘛就干嘛,省心省力。
3.要不要给,全看家长对于金钱的理解会不会与众不同了。
因为这样可以提高孩子做事情的积极性,还可以提升孩子独立自主的能力,其实家长也是可以适当的给孩子一点报酬的,不需要给太多,但是至少有一点什么奖励,比如零花钱,小零食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