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外购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在增值税中是否视同销售?

 我来答
五百学长
高能答主

2021-11-13 · 最想被夸「你懂的真多」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3972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66.1万
展开全部

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9."营改增"试点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综上,你单位若有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类似于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00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8169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