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不还钱处理方法:
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
如果签订和解执行协议或者和解书后,欠债人依旧不履行和解执行协议,那么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即若对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
可另行起诉,追加违约责任。
在方法一中,不难看出因为没有违约成本,所以被执行人可以任意违约,这使得执行和解协议对被执行人的约束力大大降低,显然有悖于公平原则。
对此,最高法院还颁发了相关规定,即当被申请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时候,申请执行人除了可选择申请恢复执行外,还可选择另行起诉,此时就可以要求被执行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负担比原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更重的义务。
2024-05-11 广告
1、欠债不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诉讼等方式处理。2、证明债务人欠债不还最好的证据,是债务人出具的欠条、借条等的证据。3、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法律分析:
欠债人没有偿还能力无法还钱的,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如果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可以中止偿还,等有能力以后才重新进行偿还。有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情形的,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 民si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