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7是什么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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锣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于2019年5月1日启用康县城区道路交通违法电子警察抓拍装置,对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将抓拍的画面自动上传至违法系统作为处罚依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先,启动时间
2019年5月1日
第二,捕捉路段
中街:人民桥至南河桥、沿河桥全段;
东街:夏口桥至城关一小段;
南街:人寿至白云山公园(南河桥)全路段;
西街:从格式超市到农业农村局全路段,沿河二桥全路段。
第三,抓捕范围
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
违法代码:1344处罚结果:记3分,罚200元。
2.机动车反方向行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违法代码:1 301 ,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3.行人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九项。
违法代码:1357,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4.未避让无交通信号灯过马路的行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违法代码:1358,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5.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
违法代码:1345,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6.在禁止掉头的地方或禁止左转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违法代码:1044,处罚结果:被处罚200元。
7.机动车违法停放(在上述电子警察监控范围内违法停放机动车的,一律截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法》第六十三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一条第十项。
违法代码:1039,处罚结果:被处罚100元。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特此宣布
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4月15日
@2019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于2019年5月1日启用康县城区道路交通违法电子警察抓拍装置,对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将抓拍的画面自动上传至违法系统作为处罚依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先,启动时间
2019年5月1日
第二,捕捉路段
中街:人民桥至南河桥、沿河桥全段;
东街:夏口桥至城关一小段;
南街:人寿至白云山公园(南河桥)全路段;
西街:从格式超市到农业农村局全路段,沿河二桥全路段。
第三,抓捕范围
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
违法代码:1344处罚结果:记3分,罚200元。
2.机动车反方向行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违法代码:1 301 ,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3.行人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九项。
违法代码:1357,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4.未避让无交通信号灯过马路的行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违法代码:1358,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5.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
违法代码:1345,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6.在禁止掉头的地方或禁止左转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违法代码:1044,处罚结果:被处罚200元。
7.机动车违法停放(在上述电子警察监控范围内违法停放机动车的,一律截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法》第六十三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一条第十项。
违法代码:1039,处罚结果:被处罚100元。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特此宣布
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4月15日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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