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拳的比赛规则
泰拳,即泰国拳术,已经有了500年的历史,作为泰国的传统搏击技术,其特点是可以在极短的距离下,利用手肘、膝盖等部位进行攻击,是一种非常狠辣的武术,杀伤力大。泰拳(Muay Thai)是一门传奇的格斗技艺,是一项以力量与敏捷著称的运动。主要运用人体的拳、腿、膝、肘四肢八体八种武器进行攻击,出拳发腿、使膝用肘发力流畅顺达,力量展现极为充沛。攻击力猛锐。现在人们口中所说的泰拳一般指现代泰拳,而并非指古代泰拳(Muay Boran)。下面是我专门为您整理好的:关于泰拳的规则。
泰拳规则
泰国政府首次颁布全国完整、并能适应国际间拳击比赛的泰拳比赛规则,是在1955年,经过不断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下面将要介绍的,是当今国际拳坛及泰国政府认可的全套泰拳比赛规则。
1.禁忌
(1)赛员必须赤足(佛教徒以足底向人为不敬)。
(2)女子不能接触擂台。
(3)拳师赛前忌与妇女接触。
2.计分
(1)每场比赛规定若干回合(通常以5个回合为多)。每回合限时三分钟,中间休息二分钟。
(2)凡击中、踢中或膝、肘撞中对方,或以任何行动使对方能力削弱而不犯规者,均可得分。
(3)回合中,任何一方获得5分者,即作胜论。
(4)统计五个回合中(假设为五回合比赛)得分高者为胜方。
(5)凡击倒、跪倒、或虽挺立但不能继续比赛时,作败论。
(6)击倒由公证人数至“10”而不能再起立应战者,作败论。
(7)凡被击出擂台之外,负1分。由公证人数至“10”而未能及时返回擂台,作败论。
(8)钟声发出响声,表示一个回合开始,而其中一方不能继续应赛者,作败论。
3.犯规
凡犯下述举动者,皆以犯规论。
(1)将对方击倒后,仍继续行扭打、抛掷、撞击或向对方吐痰、口咬、足踢等。
(2)插对方的眼部。
(3)用擒拿手法,反扭对方关节。
(4)攻击下阴。
(5)锁对方颈部。
参赛人员
泰拳1.参赛人应在拳赛举行之日指定时间,于比赛场公磅过磅,由场负责人见证,事后再由一位合资格医生检查身体。如果参赛人体重超过规定,可于2小时内设法减重,以比赛不属夺标赛为限,如果不能照规则办理,可寻求妥协途径,或得双方同意以另一同体重者代替。
2.参赛人必须超过十八岁
工作人员
1.助理员:第一个参赛可带两名助理员进入赛场,以便在两分钟的休息时间协助或处理有关事务,但在拳赛进行时,助理必须在擂台之外,且不能从旁指点竞赛人如何攻守,如有违背此例或有任何其它犯规事件发生,可能因此连累竞赛人被宣布战败,但事前必先提出警告。
2.公证人与裁判员:拳赛由一名公证人与数名裁判员主持,公证人在擂台之内,职责为控制竞赛的行为,拳赛开始前,公证人检视参赛人的绷带与胶带(规定两手用一英寸的绷带六英尺,半英寸的胶布一英尺)。绷带等物要适当地扎妥,脚指甲要修短,足踝套或绷带不准有任何硬物充塞里面拳赛由三个口令控制:角斗(促)、停止(逸)、分开(臆)。裁判员必须在擂台之外,且离开观众,执行职务时不得与观众商洽。每回合最高的分数是五点,记录分数的卡片由三名负责人保存。公证人是唯一拳赛管理人,其决定不得更改。裁判员的职责只为协助管理分数,没有权利对公证人员决定有所争论。
3.时间管理员:时间管理员之职责为发出开始与停止拳赛的信号,若因事停止而拟延长某个回合的时间时,应事前征得公证人员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