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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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时有两种方式确定抚养权及抚养费:
一、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
首先,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必要时,双方还可以约定轮流抚养子女。
当然抚养权一般是针对未成年子女而言,超过18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就不需要再确定抚养权了。
二、双方可以起诉,由法院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定。法院会结合孩子的年龄、抚养现状、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否能够协助抚养等综合考虑。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两到八周岁的会结合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八周岁以上的,应该参考孩子的真实意愿。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需要结合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等综合判定。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也欢迎继续沟通。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
首先,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必要时,双方还可以约定轮流抚养子女。
当然抚养权一般是针对未成年子女而言,超过18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就不需要再确定抚养权了。
二、双方可以起诉,由法院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定。法院会结合孩子的年龄、抚养现状、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否能够协助抚养等综合考虑。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两到八周岁的会结合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八周岁以上的,应该参考孩子的真实意愿。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需要结合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等综合判定。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也欢迎继续沟通。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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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离婚率很高,人们的思想都开放了,家庭的束缚已经不那么严重了,人们更追求自我感受,更希望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人们都说人生自由,可是什么是人生自由呢?感情追求自由,不想在一起了,就分开,这就算属于自己的自由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如果你过的不开心,你自由了,而你的孩子他会跟着你自由吗?虽然说你的一生不愿意为孩子牺牲你,还有你自己的大好前途,可是你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他的一生的命运都会有一为你的一个决定而改变,你愿意吗?
如果两个人实在是没有办法过了,这个人实在是品行一点都不好,只有带着孩子离开这个地方,才会有更好的发展,那么这样的离婚我是非常的支持的
可是如果因为你的自由,你选择幸福的权利,你离开了你的孩子的命运会非常的不好,那么我就觉得你是一个无情的人,不为人父母,你是不会了解这种心情的
两个人在一起结婚了,请不要随意的就在一起要孩子,既然你这一辈子生下了他,他的一生你都要负责,不要任性,因为当你有孩子的时候,你就不再是一个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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