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的内涵有哪些?
在众多的生态文明定义中,可以归纳为三种生态文明观:纯自然生态文明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生态文明观和广义生态文明观。
1,纯自然生态文明观,这是一种基于人与自然的自然性和谐的生态文明观,其内涵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又主动保护客观世界,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
这种生态文明定位于人类保护与恢复自然以实现自然生态平衡的基础上,是以保护与恢复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与完整为奋斗目标的一切进步过程和积极成果。
2,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生态文明观,这是一种基于人与自然的自然性和谐与能动性和谐协调统一的生态文明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生态文明观将生态文明概括为人类以实现人与自然的自然性和谐与能动性和谐的协调统一为目标的一切进步过程与积极成果。
即生态文明的本质是人类保护与恢复自然和改造与变革自然的协调统一,是实现自然生态平衡与实现人类自身经济目标的协调统一,也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协调统一。
不难发现,这种生态文明直接揭示了当代自然生态危机的主要成因,即是人与自然的自然性和谐与能动性和谐之间,或者说是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出现了严重失调与对立;同时也给我们指明了解决危机的必然途径,即必须实现它们之间的协调统一,这种生态文明概念自身涵盖了纯自然生态文明观。
3,广义生态文明观,这是一种基于既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又是人与人的和谐的生态文明观,其实质是将人类社会系统纳入自然生态系统而构成的广义生态系统的和谐。
广义生态文明观认为,生态文明的本质要求是实现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双重和谐,进而实现社会、经济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之间并不属于并列关系,生态文明的概括性与层次性更高、外延更宽。
第一种生态文明观旨在解决纯生态危机,第二种生态文明观旨在解决“生态,经济”恶性循环,第三种生态文明观旨在解决广义的生态危机(自然生态系统危机和社会系统危机)。
作为指导人类社会发展的生态文明观,应该采用广义的内涵,即:生态文明是在工业文明的背景下,以和谐发展观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人类社会发展中的生态因子矛盾和社会因子矛盾,实现“人地”共荣。
扩展资料:
生态文明主要目标:
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得到推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1,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经济、人口布局向均衡方向发展,陆海空间开发强度、城市空间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
2,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能源消耗强度持续下降,资源产出率大幅提高,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
3,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大气环境质量、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6%,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5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得到基本控制,全国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
4,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基本确立。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关键制度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