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给处分可以起诉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律师解答
学校乱给处分,可以起诉。流程如下:
1、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如果对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答复不满意,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3、如果该教育行政部门不予答复,学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六十条
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六十一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结论的,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或者处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可以作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门会议作出决定。
学校乱给处分,可以起诉。流程如下:
1、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如果对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答复不满意,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3、如果该教育行政部门不予答复,学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六十条
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六十一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结论的,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或者处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可以作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门会议作出决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93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