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新医保政策
法律主观:
2010医疗保险新政策: 关于2010年医疗保险新政策,你可以参考一下: 1、降低个人缴费标准 成人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降至60元;其他成年居民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60元降至120元。 居民子女: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缴纳30元;其他居民子女,缴纳40元。 “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财政全额补贴。 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 2、提高报销比例 取消起付线和药品目录 提高住院报销比例:除不予报销项目、高值医用耗材、生育医疗费、血吸虫病治疗费、无他方责任狂犬疫苗注射费外。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75%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从55%提高到60%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从35%提高到40% 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居民子女及成年居民住院全年累计报销金额统一提高到7万元。 3、提高门诊待遇 门诊费用报销额度提高:一个年度内,在首诊医院就医发生的300元以下的门诊费报20%,300元以上部分金额自负。 特殊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因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脑部疾病全瘫等六种疾病,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 肝硬化晚期、糖尿病合并并发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病、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活动性肺结核、风心病、肺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老年性慢性支气管哮喘、类风湿性关节炎、偏瘫、癫痫病、高血压病(三期)、多发性硬化病等十六种疾病,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500元以下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 特殊门诊申报、年检时间为每年3月至6月,审批合格人员在医保窗口开单,定点取药。 4、扩大报销范围 生育医疗费:配偶没有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符合政策的一胎生育医疗费用,平产按每人次 300元、剖腹产和病理性生产按每人次600元由首诊医院给予定额报销。 血吸虫病治疗费:参保人员患有血吸虫病(不属于工伤范畴或晚期血吸虫病救助对象),且连续缴费未中断参保的,每两年报销一次血吸虫病治疗费用(可在专科医院治疗),报销标准为每人次500元由首诊医院报销。 无他方责任的狂犬病疫苗注射费:参保成年居民及居民子女被流浪狗咬伤,注射狂犬疫苗的按每人次100元由首诊医院予以定额报销。 5、简化转诊手续 参保人员住院应到首诊医院,如需转诊转院应经首诊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急诊、抢救病人可直接到就近医院就诊,但应凭急诊证明在3个工作日内到首诊医院补办转诊手续。否则,首诊医院不予报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