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晚间十点以后扰民,报过几次警不管用,谢谢大家有什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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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晚间十点以后扰民,报警不管用,可以选择与邻居进行协商交流。
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所谓的22点至次日6点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在生活领域,协商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润滑剂。在政治领域,协商则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从日常社会生活中的管理和决策,到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这一民主形式运用广泛而普遍。协商如同一种静水流深的力量,推动着社会前进的巨轮,成为我们党执政和决策的重要方式。
协商的民主实质就是要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越是改革攻坚,越需要最大程度地凝聚合力、消除阻力。越是政治清明,越需要发扬民主、善待民意。提升民主素养,让协商更主动,让决策更优化,协商民主的优势和魅力必将在更深层次和更高价值上得到彰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的现象。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有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直接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第四十三条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害的组织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所谓的22点至次日6点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在生活领域,协商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润滑剂。在政治领域,协商则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从日常社会生活中的管理和决策,到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这一民主形式运用广泛而普遍。协商如同一种静水流深的力量,推动着社会前进的巨轮,成为我们党执政和决策的重要方式。
协商的民主实质就是要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越是改革攻坚,越需要最大程度地凝聚合力、消除阻力。越是政治清明,越需要发扬民主、善待民意。提升民主素养,让协商更主动,让决策更优化,协商民主的优势和魅力必将在更深层次和更高价值上得到彰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动的现象。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有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直接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第四十三条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害的组织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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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没得到好处,肯定不会管。只能打市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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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狗屎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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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人之道还之其人之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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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晚上嗓声扰民.可以搜打12369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到环保局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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