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签署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的起始日期,以及计算方法。 200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双倍工资的赔偿时效为一年,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仲...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双倍工资的赔偿时效为一年,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仲裁庭无法判断你是何时知道或何时应当知道的时候,这个时效是由工作之日第二个月起算,还是由双方结束劳动关系之日起算。
如在工作之日第二个月起算,那么是这么算。例:14年4月15日入职。15年4月3日解除劳动关系,16年3月31日仲裁受理。私人律师的答复是:按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算,为过时效.劳动仲裁员及法律援助给的答复是:按入职第二个月起算。到底要怎么判断。
请认真依据提问来回答问题。,但凡复制粘贴的一律举报。法律问题有其严肃性和针对性。嫌分不够高可以直说。请不要损人不利己。 展开
双倍工资的赔偿时效为一年,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仲裁庭无法判断你是何时知道或何时应当知道的时候,这个时效是由工作之日第二个月起算,还是由双方结束劳动关系之日起算。
如在工作之日第二个月起算,那么是这么算。例:14年4月15日入职。15年4月3日解除劳动关系,16年3月31日仲裁受理。私人律师的答复是:按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算,为过时效.劳动仲裁员及法律援助给的答复是:按入职第二个月起算。到底要怎么判断。
请认真依据提问来回答问题。,但凡复制粘贴的一律举报。法律问题有其严肃性和针对性。嫌分不够高可以直说。请不要损人不利己。 展开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未签署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的起始日期从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最后一个月开始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二倍工资的最长支付期限为11个月。
比如你2014年4月15日入职,单位一直未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从2014年5月15日开始到2015年4月15日这十一个月,你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而仲裁时效则是从2015年4月15日开始计算一年,也就是在2016年4月15日之前申请仲裁,都未超过仲裁时效。
当然因为《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立法层面没有明确该时效计算的方式,各地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差异。我的上述答案是基于浙江省的通行意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四、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该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所称的“二倍工资”中加付的一倍工资并不属于劳动报酬,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从用人单位与其补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二倍工资的最长支付期限为11个月。
比如你2014年4月15日入职,单位一直未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从2014年5月15日开始到2015年4月15日这十一个月,你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而仲裁时效则是从2015年4月15日开始计算一年,也就是在2016年4月15日之前申请仲裁,都未超过仲裁时效。
当然因为《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立法层面没有明确该时效计算的方式,各地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差异。我的上述答案是基于浙江省的通行意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四、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该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所称的“二倍工资”中加付的一倍工资并不属于劳动报酬,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从用人单位与其补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928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呼和浩特草原之歌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春极地风情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