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农药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19-02-25 · 农业农村部直属的大型综合出版社
农药配制过程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准确核定施药面积,根据农药标签推荐的农药使用剂量或植保技术人员的推荐,计算用药量和施药液量。
(2)在避风处操作,用专用称量器具准确量取农药。
(3)所有称量器具在使用后都要清洗,冲洗后的废液应在远离居所、水源和作物的地点妥善处理。用于量取农药的器皿不得作其他用途。
(4)在量取农药后,封闭原农药包装并将其安全贮存。农药在使用前应始终保存在其原包装中。
(5)配制药液应选择在远离水源、居所、畜牧栏场的处所进行。
(6)应现用现配,不宜久置;短时存放时,应密封并安排专人保管。
(7)应根据不同的施药方法和防治对象、果树种类和生长时期确定施药液量。
(8)应选择没有杂质的清水配制农药,不应用配制农药的器具直接取水。
(9)应根据农药剂型,按照农药标签推荐的方法配制农药。
(10)稀释应采用“二次法”进行操作:①用水稀释的农药:先用少量水将农药制剂稀释成“母液”,然后再将“母液”进一步稀释至所需要的浓度。②用固体载体稀释的农药:应先用少量稀释载体(细土、细沙、固体肥料等)将农药制剂均匀稀释成“母粉”,然后再进一步稀释至所需要的用量。
(11)配制现混现用的农药,应按照农药标签上的规定或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019-02-21 · 农业农村部直属的大型综合出版社
(1)施过农药的地块要树立警示标志,在农药的持效期内禁止放牧和采摘,施药后24小时内禁止进入。
(2)未用完的农药制剂应保存在其原包装中,并密封贮存于上锁的地方,不得用其他容器盛装,严禁用空饮料瓶分装剩余农药。
(3)未喷完的药液(粉)在该农药标签许可的情况下,可再将剩余药液用完。对于少量的剩余药液,应妥善处理。
(4)农药的废容器和废包装应妥善处理,玻璃瓶应冲洗3次,砸碎后掩埋;金属罐和金属桶应冲洗3次,砸扁后掩埋;塑料容器应冲洗3次,砸碎后掩埋或烧毁;纸包装应烧毁或掩埋。
(5)焚烧农药废容器和废包装应远离居所和作物,操作人员不得站在烟雾中,应阻止儿童接近。
(6)掩埋废容器和废包装应远离水源和居所。
(7)不能及时处理的废农药容器和废包装应妥善保管,应阻止儿童和牲畜接触。
(8)不应用废农药容器盛装其他农药,严禁用作人、畜饮食用具。
(9)不应在小溪、河流或池塘等水源中冲洗或洗涮施药器械,洗涮过施药器械的水应倒在远离居民点、水源和作物的地方。
(10)施药作业结束后,应立即脱下防护服及其他防护用具,装入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中带回处理。
(11)带回的各种防护服、用具、手套等物品,应立即清洗2~3遍,晾干存放。
(12)施药作业结束后,施药人员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身体,并更换干净衣服。
(13)每次施药应记录天气状况、作物种类、用药时间、药剂品种、防治对象、用药量、对水量、喷洒药液量、施用面积、防治效果、安全性。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