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长并没有大过错,而且年近八旬,明太祖为什么还要诛杀他全家呢?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大明王朝将一帮罪犯流放边疆,这其中包括李善长的外甥丁斌等人,身居高位的李善长枉顾国法,多次为外甥求情。朱元璋为此大为恼火,下令严审重办丁斌,这一审就收到“意想不到”的收获,最终牵连出李善长。
由丁斌案子逮捕了李存义父子,而李存义又揭发胡惟庸曾与李善长密谋“造反”,据李存义交代,当年胡惟庸企图谋反时,曾派自己去劝说李善长加入,“善长惊骇不已,虽未同意,然颇为心动”。就在此时,又有御史弹劾李善长,蓝玉曾经掌握了胡惟庸与北元私通的罪证,而李善长也是匿而不报;而且当时钦天监也有上报:星变异常,将有灾祸发生,根据钦天监的卦象占卜,这次天灾将会应验在某个大臣身上。
最终,明太祖根据这些“罪证”,于洪武二十三年,赐死了李善长,以及他家七十多人,除了他的儿媳临安公主以及驸马李祺,其他家人全部被处死。而且,明太祖朱元璋还将李善长的罪行写进了《昭示奸党录》,公示天下。
作为大明王朝的开国元勋,韩国公李善长被诛杀的时候已经76岁高龄;而且他被清算的时候,离胡惟庸被处死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为什么明太祖最终还是没有放过他?
李善长的“谋反案”不光影响深远,而且牵连甚广,在当时、乃至后世都受到文人政客的广泛关注。
李善长生平纪事李善长,字百室,安徽定远人,与明太祖朱元璋的老家凤阳相隔不远,从小饱读诗书,尤其擅长法学理论处事公道,因此在家乡威望颇高,朱元璋平定滁州的时候,将李善长招入账下,从此,这对君臣朝夕相处,创下了许多为人称道的乐事。
自从李善长追随朱元璋以后,为明太祖立下了不世功勋。在朱元璋早年的南征北战中,李善长担任着“首席幕僚”的角色,很长一段时间内,来投奔朱元璋的人才,都是由李善长负责前期考察,再向朱元璋荐举。同时,朱元璋每逢外出征战,都是由李善长负责后勤供应,保证前方的粮草供给。
大明开国后,明太祖念其功绩,封李善长为左丞相,下辖六部九卿上承皇帝;这还不够,受勋时,明太祖封李善长为韩国公,食邑4000担,位列六公之首;朱元璋还时常将李善长比作是汉之萧何,后来又将自己的女儿临安公主嫁给了李善长的儿子,和李善长作了儿女亲家。
大明初期,李善长的恩宠可以说是恩荣已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是实至名归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关于李善长谋反的罪名其实也就三点:一是星像异常,将应验在他身上;二是胡惟庸曾经邀他一起谋反,他没有及时上报;三是蓝玉捕获胡惟庸外通北元的证据,李善长也知道,但还是没上报。
这三点证据看似很严谨,其实颇有“莫须有”的意味。胡惟庸案已经过去了十年,而且胡惟庸曾经是李善长的门生,如果真是同谋,应该在十年前就应该案发,但胡惟庸被处死时,明太祖却独独放过了李善长。
而这三点罪证都不足以证明李善长要谋反,最多只能证明他多有不忠,没有及时向明太祖上奏胡惟庸的事,更重要的是,李善长没有任何谋反的理由!
李善长死后,曾有人上奏说明了他不会谋反的原因:
“李善长与陛下同心,出生入死打天下,勋臣位列第一,生前封公,死后封王,儿娶公主,亲戚拜官,他作为人臣,名份已经到了极点。即使他想自图不轨,尚且未曾可知,而今说他想帮助胡惟庸谋反,则是极为荒谬,大错特错了。
也就是说李善长已经位极人臣,恩荣已经到了极点,他除了自己当皇帝,已经封无可封了。即使帮胡惟庸“谋反”成功,爵位恩裳也不可能比他得到的更高了,既然是这样,李善长还有什么理由去帮助别人谋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