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汽车被撞对方全责,能要折旧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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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买的新车才几天时间,就被一个女司机给追尾了,交警来到最后判定的女司机全部责任,我方无责任,难道就没有一点车损补偿吗??大家都有保险的心理,去碰别人的新车子,事后确保自己的保险。自己就没事了,这样的交通事故是不是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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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汽车被撞了,对方全责,能要折旧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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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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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中并没有“车辆折旧费”这一赔偿项目。司法实践中,2016年3月14日最高法院关于折旧费是否赔偿问题做了答复,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原则上不予支持,但少数极端特殊情况下适当赔偿。
新车被追尾,应当赔偿车辆维修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如果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应当赔偿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新车被追尾,应当赔偿车辆维修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如果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应当赔偿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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