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的用法是什么?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字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二)“以”字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以”字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四)“以”字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
基本字义:
以象形兼会意字。以(㠯)与“巳”同源。甲骨文是“巳”的倒文,即头朝下的胎儿。表示已经成形,要降生了。金文另加人旁,以强调其为胎儿。篆文承接甲骨文和金文并稍加繁化。隶变后楷化分别写作“㠯”与“以”。如今规范化,以“以”为正体,“㠯”只作偏旁,作偏旁时有的写作“厶”。
以胎儿成形要降生会意“意已实”。“意巳实”为其范式。本义:“用”。
扩展资料
笔顺:
组词解释:
1、以后[yǐ hòu]方位词。现在或所说某时之后的时期:从今~。五年~。毕业~。~我们还要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
2、以前[yǐ qián]方位词。现在或所说某时之前的时期:解放~。三年~。很久~。~他在这里工作过。
3、以为[yǐ wéi]认为:不~然。这部电影我~很有教育意义。我~是谁呢,原来是你。
4、以往[yǐ wǎng]从前;以前:产品的质量比~大有提高。这地方~是一片荒野。
5、给以[gěi yǐ]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