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

北大法宝
2022-06-04 · 百度认证:北京北大英华科技官方账号
北大法宝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号)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已由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30日通过,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8月6日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
(2013年5月30日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3年7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2013年8月6日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提请的关于废止《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本决定经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自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