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数末尾有几个0,积的末尾也一定有几个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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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根据题意,假设这两个因数分别是2和5;这两个因数的末尾一个0也没有,根据题意推断,它们相乘的积的末尾一定也没有0;而实际上,2×5=10,它们积的末尾有一个0;所以,两个因数的末尾有多少个0,它们相乘的积的末尾一定有多少个0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相关性质:
整除: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 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
质数﹙素数﹚: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或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两个因数,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1个非零自然数的正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个非零自然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所有不为零的整数都是0的因数。(还有争议)。
2是最小的质数。
4是最小的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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