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设施用地能否做农光互补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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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12-25
农业设施用地能否做农光互补发电
亲,是能做农光互补发电、渔光互补, “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是指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在鱼塘水面上方架设光伏板阵列,光伏板下方水域可以进行鱼虾养殖,光伏阵列还可以为养鱼提供良好的遮挡作用,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发电新模式。 “ 农光互补 ” 就是鼓励在既有农林业设施、或养殖大棚上敷设光伏组件,在大棚下面开展农业、苗圃或养殖的项目。 在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耕地占用税法中明确: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同时并对缴纳税额的标准做了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按照新的耕地占用税法规定,一些“渔光互补”“农光互补”复合项目也要支付相应的耕地税,呼吁针对光伏行业的用地细则出台。而此通知的出台,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做对光伏行业用地的“松绑”,以及用地问题一定程度上的明确。 其实近年来,因为“土地性质”问题,光伏用地屡屡面临尴尬境地——税收不明、是否“合规”不明。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限制了光伏行业的稳健发展。 纵观近年所发布相关政策,逐步呈现出清晰化、明朗化的趋势,相信随着光伏行业的发展,会有更明晰的针对“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的用地及税收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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