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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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蕴游6
2022-09-27 · 超过58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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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可向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在确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时,我们首先应当确定当事人所购买的险种,交强险为强制保险,而商业险则为自愿购买的。已 投保交强险 的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 的, 赔偿权利人 在起诉时可以将侵权人与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未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当事人拒不追加的,法院可以直接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投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保险公司均应 承担赔偿责任 。在交强险限额内,不分主次责任,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 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营养费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残疾赔偿金 、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费及 精神损害抚慰金 等。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仍要看投保人有无投保商业 第三者责任险 等险种,如果投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商业险保险公司仍需在三责险的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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