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相对论与狭义相对论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狭义相对论:在光学和电动力学实验同经典物理学理论相“矛盾”的激励下产生的。
2、广义相对论:描写物质间引力相互作用的理论。
二、原理不同
1、狭义相对论原理:一切物理定律(除引力外的力学定律、电磁学定律以及其他相互作用的动力学定律)在所有惯性系中均有效;或者所有物理定律(重力定律除外)的方程在洛伦兹变换下保持不变。不同时期的实验给出了相同的物理定律,这是相对论原理的实验基础。
2、广义相对论原理:当物体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不变时,物体不受外力。显然,逻辑中有一个很难消除的死循环。这说明人们无法对惯性系统给出严格的定义,这是狭义相对论的一个严重缺陷。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爱因斯坦直接从相对论中去掉了惯性系的概念,用“任何参考系”取代了狭义相对论中原来的“惯性系”。
扩展资料:
由于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对大多数万有引力现象都足够精确,广义相对论只是提供了一个微小的修正,人们在实践中并不需要它。
因此,广义相对论建立半个世纪以来,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迅速的发展。到了20世纪60年代,情况发生了变化。研究发现,强引力天体(中子星)和3k宇宙背景辐射使广义相对论研究蓬勃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义相对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狭义相对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