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服装品牌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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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前注意事项及加盟后如何维权
一、加盟前注意事项
1、登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或者启信宝、天眼查、水滴信用等网站或者app,输入公司名称,查询该公司的注册情况,如注册时间、股东人数、认缴资本及实缴资本情况、是否有商标、是否有专利、是否有域名、是否经营异常、是否被行政处罚、是否有涉诉等,对公司商事情况做一个全面的调查;
2、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网,输入公司名称或者加盟品牌进行查询,核实该公司或者该加盟品牌是否已经进行了特许经营备案以及备案的具体情况;
3、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核查公司商标注册情况,加盟项目标识注册情况或者类似商标的注册情况等。由于商标属于经营资源中的核心资源,如果因为商标权属不明晰,造成侵权,不仅需要停止使用该商标或标识,还将面临被索赔的风险;
4、自行到公司的其他加盟店“蹲点”考察,看看加盟店铺的客流量如何、销售量如何、是否符合预期、也可以进入店铺查看整体装修装饰情况等,眼见为实,心中有数。
二、加盟后如何维权
1、反悔期(冷静期)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条款即通常所说的“冷静期”条款,根据该条款,合同双方必须约定在一定的期限被特许人(加盟商)可单方解除合同,无需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那这个冷静期一般是多长时间呢?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后多长时间内可以单方解约拿回加盟费呢?这个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1-4个月内解约基本认定属于合理期限,那么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解除了吗?并不是,如果加盟商在签订合同后,没有领取对方提供的培训资料、没有参与培训、没有实际享受对方的各项服务、没有实际使用对方的经营资源的,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回加盟费,但是时间拖越久,退款比例会越低。
2、发现对方公司有虚假宣传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等情况如何处理?
如果对方存在虚假宣传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等情况的,加盟商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回加盟费。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3、公司不同意解约或者解约后不退款如何处理?
加盟商的合同解除权是法定的,是单方就可以行使的,并不需要公司同意。加盟商单方解约后,公司往往不配合退款,而是找各种理由拖延,此时又该如何维权呢?建议尽快到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第一:确认合同已经解除;第二:要求对方退回加盟费;第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房租损失、装修损失、物料损失、员工工资损失等);第四: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为了保障执行,可以在起诉前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防止公司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当然,如果加盟商没有时间精力做调查或者维权,也可以在加盟前委托律师对拟加盟项目进行商业调查,由律师出具项目商业调查报告,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一、加盟前注意事项
1、登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或者启信宝、天眼查、水滴信用等网站或者app,输入公司名称,查询该公司的注册情况,如注册时间、股东人数、认缴资本及实缴资本情况、是否有商标、是否有专利、是否有域名、是否经营异常、是否被行政处罚、是否有涉诉等,对公司商事情况做一个全面的调查;
2、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网,输入公司名称或者加盟品牌进行查询,核实该公司或者该加盟品牌是否已经进行了特许经营备案以及备案的具体情况;
3、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核查公司商标注册情况,加盟项目标识注册情况或者类似商标的注册情况等。由于商标属于经营资源中的核心资源,如果因为商标权属不明晰,造成侵权,不仅需要停止使用该商标或标识,还将面临被索赔的风险;
4、自行到公司的其他加盟店“蹲点”考察,看看加盟店铺的客流量如何、销售量如何、是否符合预期、也可以进入店铺查看整体装修装饰情况等,眼见为实,心中有数。
二、加盟后如何维权
1、反悔期(冷静期)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条款即通常所说的“冷静期”条款,根据该条款,合同双方必须约定在一定的期限被特许人(加盟商)可单方解除合同,无需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那这个冷静期一般是多长时间呢?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后多长时间内可以单方解约拿回加盟费呢?这个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1-4个月内解约基本认定属于合理期限,那么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解除了吗?并不是,如果加盟商在签订合同后,没有领取对方提供的培训资料、没有参与培训、没有实际享受对方的各项服务、没有实际使用对方的经营资源的,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回加盟费,但是时间拖越久,退款比例会越低。
2、发现对方公司有虚假宣传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等情况如何处理?
如果对方存在虚假宣传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等情况的,加盟商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回加盟费。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3、公司不同意解约或者解约后不退款如何处理?
加盟商的合同解除权是法定的,是单方就可以行使的,并不需要公司同意。加盟商单方解约后,公司往往不配合退款,而是找各种理由拖延,此时又该如何维权呢?建议尽快到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第一:确认合同已经解除;第二:要求对方退回加盟费;第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房租损失、装修损失、物料损失、员工工资损失等);第四: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为了保障执行,可以在起诉前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防止公司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当然,如果加盟商没有时间精力做调查或者维权,也可以在加盟前委托律师对拟加盟项目进行商业调查,由律师出具项目商业调查报告,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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