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 我来答
贾宝骅
2022-12-08 ·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知道顶级答主
回答量:18.5万
采纳率:99%
帮助的人:3956万
展开全部
1、如果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被检测出该车主的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80毫克每100毫升以上,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会依照刑法中的第133条第1条规定,按照危险驾驶罪来定罪处罚,但是这一条款适用于道路上的机动车。
2、就是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还有其他情形的,那么都会按照刑法中的第133条第1款规定从重处罚。
3、紧接着就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如果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其中又构成了妨碍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那么就会按照相关的情况进行数罪并罚。
4、并且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相应的罚金,而且会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以及有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认罪悔罪的态度等情况,确定主刑以及适用的罚金数额。
5、当公安机关人员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经查获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血样的过程中会制作相应的记录,有条件的会先拍照,录音或者是录像有证人的,那么就可以收集证人的证言;
6、血液的酒精含量检测鉴定意见,其实就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醉酒驾车的依据,如果说犯罪嫌疑人经呼气的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本建议的第1条规定的醉酒标准,那么在抽取血样之前出现逃跑的人员,那么就以呼气酒精含量的检验结果来作为认定醉酒驾车的依据。
7、而且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时候,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能够切实的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的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其中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的情况,可以适当的采取拘留或者是取保候审,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够提出保证人的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37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6560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