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用当期利润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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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亏损年度的第二年年初做一份年度亏损认定报告,然后到所管税务所去登记备案。这样在今后的5年内如公司有盈利就可向税务局申请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以冲减当年利润。
年末,本年利润结转入利润分配,需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而此前企业的亏损是反映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的。做了这个分录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贷方发生额与其借方发生额自然抵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上述两条规定都阐述了一件事企业可以用税前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以前五年)的亏损。这里需要明确的是: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允许弥补在时间上不得超过五年。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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