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杠杆系数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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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杠杆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DFL=(△EPS/EPS)/(△EBIT/EBIT)
式中:DFL为财务杠杆系数;△EPS为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额;EPS为变动前的普通股每股利润;△EBIT为息税前利润变动额;EBIT为变动前的息税前利润。
为了便于计算,可将上式变换如下:
由EPS=(EBIT-I)(1-T)/N
△EPS=△EBIT(1-T)/N
得DFL=EBIT/(EBIT-I)
式中:I为利息;T为所得税税率;N为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数。
扩展资料:
财务杠杆系数可以用于预测企业的税后利润和普通股每股收益,但主要还是用于测定企业的财务风险程度。一般认为,财务杠杆系数越大,税后利润受息税前利润变动的影响越大,财务风险程度也越大;反之,财务杠杆系数越小,财务风险程度也越小。
此说法不全面,未能指明财务杠杆系数的应用条件,容易导致误解,不能达到有效防范企业财务风险的目的。
根据财务杠杆系数的推导式计算方法可推导出,企业在达到财务效应临界点,即企业的息后利润(亦即公式中的分母“EBIT-I”)为零时,财务杠杆系数为无穷大,财务风险程度达到顶峰。但这只能限于理论表述,难以用实际资料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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