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买的东西可以带回内地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规定:在自用和合理数量范围内,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和对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总值超出2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
香港可以免费带回内地的东西:
1、自用:指旅客自己使用或者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等牟利的目的。
2、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的旅行目的、居留时间、进出境频率等情况而判断旅客可以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数量,“自用”和“合理数量”是两个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香港带回内地需要全额征税的产品:手机、平板、电脑、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