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申请学士学位证的条件
自考本科申请学士学位证的条件如下:
1、必须坚持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良好。
2、考生在学习期间公共课专业课等主干课平均成绩大干70分,其中三门学科考试需一次通过并目成绩大干等干75分。
3、考生须参加由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不是英语专业的考生如果通过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的,也可以免考外语考试。英语专业的考生可以选择其他外语语种。
学位申请、领取时间:
次数为每年两次,申请时间每个院校不一样。考生成功申请自考学位证后,领取的时间也有两次,分别为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考生,需要填写学十学位电请表一式二份,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在申报时交主考院校,由主考院校上报省学位办公室审核。
自考考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流程:
一、自考本科毕、生在符合学+学位电请条件后,在发放毕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提出申请学十学位,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交近期2寸照片一张。
二、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考生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一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没有错误后,在3月底报省考试院。
三、省考试院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十学位材料,进行第1次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十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四、主考学校的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个个评审,评审合格就授予学士学位。评审不合格不再补授。
以上数据出自中国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