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人提供关于2010年深圳为留住人才要转一大批深圳户口的具体条件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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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1+6”文件23日正式出台。据此,高层次专业人才来深工作可特事快办,实施无障碍引进。进入已满编事业单位的可申请专项编制,需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而暂无空缺职位的,可申请特设岗位破格聘任。
作为深圳市首个综合配套的人才政策文件,“1+6”文件分别从创新引进使用政策、加大培养力度、加强载体建设、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就加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25项具体措施,重点解决深圳市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尤其是一些突出的“瓶颈”问题,包括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学术交流补贴等难点问题,为高层次人才营造安心生活、称心工作、专心发展、潜心提升的适宜环境。
为高端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
政策内容
《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实行个性化服务,由人才服务机构全程跟踪协助办理各项手续。引进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可使用专用窗口,专人快速办理引进手续。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需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按引进单位经费渠道解决。
吸引科研团队来深发展。科研领军人才带研发团队来深发展,政府资助启动经费,在选题立项、人才配置、经费使用、奖励分配等方面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享有充分自主权。
拓展博士后工作新空间。实施“博士后引进工程”和“博士后留深计划”,加大博士后招聘力度。支持博士后开展项目研究,每年从非共识技术创新资助计划中提供30个名额供在站博士后申报。
加大力度引进海外智力。发挥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人才“高交会”、人才“文博会”、国际人才市场等平台作用,大力引进在跨国公司、国际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拥有高新技术成果以及在海外知名院校、机构工作并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海外人才。
设置“国(境)外专家特聘岗位”,聘请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规划、建设、环保、水务、交通、城市管理、教育、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海外高级专家来深工作。
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实施“候鸟计划”,在高校、科研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设立短期工作岗位,吸引高层次专业人才以柔性流动方式,不转关系、不迁户口短期来深工作。
亮点点评
亮点之一:“1+6”文件从切实解决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实际困难出发,为高层次专业人才“量身定做”了一套较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主件为《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6个附件分别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实施办法》和《深圳市国(境)外高级专家特聘岗位管理办法》。
6项配套政策分别就高层次专业人才的界定办法和认定标准,以及若干方面政策的实施操作办法和程序做了具体规定。整套文件结构合理,政策规定清晰,重点突出,操作性强。
亮点之二:“1+6”文件设定了政府若干公共管理部门可申请高级技术岗位,聘请国(境)外高级专家的制度,目的是借助国(境)外专家的国际视野和管理经验,提升规划、环保、建设等一些承担公共管理和城市基础设施服务部门的工作效能和专业水准,进而提升城市发展、管理和国际化水平。这也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城市的普遍做法。
为了实现真正能吸引高水准专家来深工作的目标,文件规定了较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设定年薪起点为5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明确高层次专业人才专项资金为财政核拨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协议工资全额补贴。
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政策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要实施高层次专业人才梯队建设计划。建立公开、公平、体现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标准体系,积聚一批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形成高层次专业人才梯队,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技能提升等方面给予资助。
建立学术研修技能交流津贴制度。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学术研修活动,高技能人才应邀到国内外著名机构或者企业进行技能训练,参与技能技艺交流等活动,或代表深圳参加全国全省技能大赛,给予津贴资助。
实施“卓越专家访问计划”。政府提供经费,资助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深学术访问、举办学术讲座,或高技能人才来深进行技术技艺交流等。
多渠道培养国际化人才。扩大选送境外培训交流的规模,政府资助培训费用。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着力培养技术技能型高级技师,重点培养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能手。建立和确认一批高层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支柱产业和政府扶持产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所开展的提升培训,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营造浓厚学术氛围。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承办国际性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政府给予经费资助。支持高层次专业人才参加专业学术团体,担任国家级学术团体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的,会费由政府资助。
打造深港人才互动新格局。重点引进香港高端服务行业高层次人才。推动两地互派科技专家和科技管理人员到对方的相关部门学习、培训、挂职。
亮点解读
亮点之一: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固然重要,但从城市发展远景考虑,必须通过长远的战略规划,实施人才梯队建设,才能保持后劲,保障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1+6”文件明确提出,我们的目标任务就是通过从海内外大力引进和本土自主培养等途径,积聚一批领军作用突出的国家级领军人才、一批专业地位突出的地方级领军人才、一批在专业技术技能方面崭露头角和发展潜力巨大的后备级人才,形成结构合理、活力充沛、择优汰庸、持续创新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梯队。
亮点之二:“1+6”文件把“高层次专业人才”界定为3个层次: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同时,首次把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专业人才范围,形成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金字塔”。关于认定标准,主要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各行业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的依据和行业奖项的权威排名制定,较为客观、量化、清晰,操作性强。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认定标准的涵盖范围尽可能覆盖主要产业部门。
“筑巢引凤”加强载体建设
政策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院校建设力度。加强现有高校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重点技能实训室建设,进一步办好大学城,加快建设高级技工学校。进一步发挥虚拟大学园作用,为高端项目研发、科研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平台。
加快发展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机构。鼓励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来深设立分支机构,共建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转移或转化中心、中试基地。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和“首席技师工作室”,并给予资助。
扶持做大做强留学生经济。优先安排留学人员创办的高增长型企业进驻产业基地,并一次性资助50万元。
鼓励创办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社会投资新办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市政府提供200万元以内或500万元以内的专项资助。
亮点解读
由于历史等原因,我市高校、科研机构等高层次专业人才载体比较少,影响了对高层次人才的吸纳和培养。“1+6”文件明确提出加大高等院校、大学城建设力度,加快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机构发展,扶持做大做强留学生经济,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等意见,以实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载体建设上的飞跃,为高层次人才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平台。
50万元重奖杰出人才,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
政策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人才工作投入。设立“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市级专项资金首期投入约2亿元。完善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协调机制。
每两年评选10名左右优秀高层次专业人才,授予“鹏城杰出人才奖”,每人奖励50万元。
完善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政策。统筹解决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加强高端服务,为高层次专业人才提供切实保障。
建立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绩效评估制度。将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评估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进行定期评估,切实提高人才投入效益。弘扬尊重人才社会风尚。
亮点解读
亮点之一:政府以往陆续出台了一些人才方面的资金政策,这套文件首次实现了人才资金的整合,这是实施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各项配套政策的有力保障。
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首期测算约为2亿元,约有21个费用项目,包括博士后项目资助资金、学术津贴、人才培训、国(境)外特聘专家岗位等,其中额度较大的主要是住房类补贴。
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以现有人才存量为基数,结合预期实施效果进行资金测算,并实行动态投入机制。
亮点之二:“1+6”文件突破了以往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大部分的优惠政策兼顾财政供养体系内、外人员。由于我市大部分高层次专业人才分布在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等一些单位中,如果按照以往政府只扶持体制内人才的做法,不符合深圳市的产业特点和城市发展特性,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善我市整体的人才大环境。
因此,“1+6”文件扩大了政策覆盖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住房问题上购房贴息和人才公寓不论财政供养体系内外人员,由市财政统一按照不同的人才层级,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在人才配偶就业问题上,不论财政供养体系内外人员,均按照配偶的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情况,予以解决。在人才子女入学以及人才学术研修津贴等方面,不论财政供养体系内外人员,均执行同一补贴或津贴标准。
亮点之三:“1+6”文件从人才引进、培养、载体建设、激励和服务保障等方面创新政策,构建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经过与现行政策进行仔细的对比、研究和梳理,“1+6”文件兼具较强的承接性、规范性和可行性,与现行政策没有冲突;已有的相关制度如鹏城学者计划等,均可涵盖其中。
作为深圳市首个综合配套的人才政策文件,“1+6”文件分别从创新引进使用政策、加大培养力度、加强载体建设、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就加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25项具体措施,重点解决深圳市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尤其是一些突出的“瓶颈”问题,包括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学术交流补贴等难点问题,为高层次人才营造安心生活、称心工作、专心发展、潜心提升的适宜环境。
为高端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
政策内容
《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实行个性化服务,由人才服务机构全程跟踪协助办理各项手续。引进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可使用专用窗口,专人快速办理引进手续。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需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按引进单位经费渠道解决。
吸引科研团队来深发展。科研领军人才带研发团队来深发展,政府资助启动经费,在选题立项、人才配置、经费使用、奖励分配等方面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享有充分自主权。
拓展博士后工作新空间。实施“博士后引进工程”和“博士后留深计划”,加大博士后招聘力度。支持博士后开展项目研究,每年从非共识技术创新资助计划中提供30个名额供在站博士后申报。
加大力度引进海外智力。发挥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人才“高交会”、人才“文博会”、国际人才市场等平台作用,大力引进在跨国公司、国际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拥有高新技术成果以及在海外知名院校、机构工作并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海外人才。
设置“国(境)外专家特聘岗位”,聘请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规划、建设、环保、水务、交通、城市管理、教育、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海外高级专家来深工作。
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实施“候鸟计划”,在高校、科研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设立短期工作岗位,吸引高层次专业人才以柔性流动方式,不转关系、不迁户口短期来深工作。
亮点点评
亮点之一:“1+6”文件从切实解决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实际困难出发,为高层次专业人才“量身定做”了一套较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主件为《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6个附件分别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实施办法》和《深圳市国(境)外高级专家特聘岗位管理办法》。
6项配套政策分别就高层次专业人才的界定办法和认定标准,以及若干方面政策的实施操作办法和程序做了具体规定。整套文件结构合理,政策规定清晰,重点突出,操作性强。
亮点之二:“1+6”文件设定了政府若干公共管理部门可申请高级技术岗位,聘请国(境)外高级专家的制度,目的是借助国(境)外专家的国际视野和管理经验,提升规划、环保、建设等一些承担公共管理和城市基础设施服务部门的工作效能和专业水准,进而提升城市发展、管理和国际化水平。这也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城市的普遍做法。
为了实现真正能吸引高水准专家来深工作的目标,文件规定了较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设定年薪起点为5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明确高层次专业人才专项资金为财政核拨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协议工资全额补贴。
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政策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要实施高层次专业人才梯队建设计划。建立公开、公平、体现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标准体系,积聚一批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形成高层次专业人才梯队,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技能提升等方面给予资助。
建立学术研修技能交流津贴制度。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学术研修活动,高技能人才应邀到国内外著名机构或者企业进行技能训练,参与技能技艺交流等活动,或代表深圳参加全国全省技能大赛,给予津贴资助。
实施“卓越专家访问计划”。政府提供经费,资助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深学术访问、举办学术讲座,或高技能人才来深进行技术技艺交流等。
多渠道培养国际化人才。扩大选送境外培训交流的规模,政府资助培训费用。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着力培养技术技能型高级技师,重点培养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能手。建立和确认一批高层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支柱产业和政府扶持产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所开展的提升培训,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营造浓厚学术氛围。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承办国际性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政府给予经费资助。支持高层次专业人才参加专业学术团体,担任国家级学术团体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的,会费由政府资助。
打造深港人才互动新格局。重点引进香港高端服务行业高层次人才。推动两地互派科技专家和科技管理人员到对方的相关部门学习、培训、挂职。
亮点解读
亮点之一: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固然重要,但从城市发展远景考虑,必须通过长远的战略规划,实施人才梯队建设,才能保持后劲,保障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1+6”文件明确提出,我们的目标任务就是通过从海内外大力引进和本土自主培养等途径,积聚一批领军作用突出的国家级领军人才、一批专业地位突出的地方级领军人才、一批在专业技术技能方面崭露头角和发展潜力巨大的后备级人才,形成结构合理、活力充沛、择优汰庸、持续创新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梯队。
亮点之二:“1+6”文件把“高层次专业人才”界定为3个层次: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同时,首次把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专业人才范围,形成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金字塔”。关于认定标准,主要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各行业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的依据和行业奖项的权威排名制定,较为客观、量化、清晰,操作性强。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认定标准的涵盖范围尽可能覆盖主要产业部门。
“筑巢引凤”加强载体建设
政策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院校建设力度。加强现有高校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重点技能实训室建设,进一步办好大学城,加快建设高级技工学校。进一步发挥虚拟大学园作用,为高端项目研发、科研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平台。
加快发展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机构。鼓励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来深设立分支机构,共建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转移或转化中心、中试基地。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和“首席技师工作室”,并给予资助。
扶持做大做强留学生经济。优先安排留学人员创办的高增长型企业进驻产业基地,并一次性资助50万元。
鼓励创办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社会投资新办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市政府提供200万元以内或500万元以内的专项资助。
亮点解读
由于历史等原因,我市高校、科研机构等高层次专业人才载体比较少,影响了对高层次人才的吸纳和培养。“1+6”文件明确提出加大高等院校、大学城建设力度,加快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机构发展,扶持做大做强留学生经济,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等意见,以实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载体建设上的飞跃,为高层次人才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平台。
50万元重奖杰出人才,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
政策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人才工作投入。设立“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市级专项资金首期投入约2亿元。完善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协调机制。
每两年评选10名左右优秀高层次专业人才,授予“鹏城杰出人才奖”,每人奖励50万元。
完善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政策。统筹解决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加强高端服务,为高层次专业人才提供切实保障。
建立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绩效评估制度。将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评估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进行定期评估,切实提高人才投入效益。弘扬尊重人才社会风尚。
亮点解读
亮点之一:政府以往陆续出台了一些人才方面的资金政策,这套文件首次实现了人才资金的整合,这是实施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各项配套政策的有力保障。
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首期测算约为2亿元,约有21个费用项目,包括博士后项目资助资金、学术津贴、人才培训、国(境)外特聘专家岗位等,其中额度较大的主要是住房类补贴。
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以现有人才存量为基数,结合预期实施效果进行资金测算,并实行动态投入机制。
亮点之二:“1+6”文件突破了以往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大部分的优惠政策兼顾财政供养体系内、外人员。由于我市大部分高层次专业人才分布在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等一些单位中,如果按照以往政府只扶持体制内人才的做法,不符合深圳市的产业特点和城市发展特性,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善我市整体的人才大环境。
因此,“1+6”文件扩大了政策覆盖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住房问题上购房贴息和人才公寓不论财政供养体系内外人员,由市财政统一按照不同的人才层级,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在人才配偶就业问题上,不论财政供养体系内外人员,均按照配偶的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情况,予以解决。在人才子女入学以及人才学术研修津贴等方面,不论财政供养体系内外人员,均执行同一补贴或津贴标准。
亮点之三:“1+6”文件从人才引进、培养、载体建设、激励和服务保障等方面创新政策,构建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经过与现行政策进行仔细的对比、研究和梳理,“1+6”文件兼具较强的承接性、规范性和可行性,与现行政策没有冲突;已有的相关制度如鹏城学者计划等,均可涵盖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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